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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gzzti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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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采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违背政采法 [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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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31 14:12:16 |显示全部楼层

回 lanjoy 的帖子

lanjoy:楼上的同志说的是政府采购法。需要科普吗? (2015-01-28 17:36) 
政府采购法中关于集中采购机构只明确了由谁设立 性质喝职能 治愈具体名次没有作硬性规定 不少地方有的叫招投标中心 有的叫政府采购中心 有的叫政府招标采购中心 有的叫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没有什么不可以 在国家尚未正式立法明确规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得定位职能前 只要符合由政府设立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机构性质不就可以了 没有什么发木钱明确规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只是个平台 不能是集中采购机构 据我所知 很多地方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干的就是集中采购机构的事情 而且由以前的什么招投标中心更名而已 职能性质都一样 接得也都是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 个人认为没什么不妥 也不违法没有钱存在的什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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