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925|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国际招标] 关于一号令三十六条的两个问题求解

[复制链接]

0

主题

0

好友

1

积分

新手上路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8-11 11:36:16 |显示全部楼层 |倒序浏览
请问,在商务部一号令中第三十六条“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向招标人或招标机构提出,
并将异议内容上传招标网;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
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向招标人或招标机构提出,
并将异议内容上传招标网。”我有两个问题请明白人不吝赐教。

    1. 所谓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所说的,潜在投标人我能明白,这个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的与招标项目有利害关系的还是与潜在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

    2. 如果异议文件提交给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但未在网上上传,作为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应该认为该异议仍是有效的异议,应予以回复,还是可以认定此异议不具效力不予回复?

    请不吝赐教!
已有 1 人评分威望 收起 理由
王毅青 + 5 提出问题

总评分: 威望 + 5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Archiver|手机版|bbs.ebnew.com

GMT+8, 2024-5-17 09:47 , Processed in 0.064567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