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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chenren110 的帖子
chenren110: | 关于工程施工中,分公司是否可以成为投标人问题,好像成了一个大问题. | 分公司不能成为投标人的最大障碍,从实际和法律规定中最大障碍就是资质问题.这个由于篇幅等限制,不进行讨论. | 从考试角度,一定要注意逻辑,就是不能有太模糊的选项和争议选项,因为考生是进行标准作答,如果备选答案有争议,就会产生更大问题. | 从考试角度,之所以可以,原因如下: | 第一,<招标投标法>第25条规定,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与投标竞争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也有一样规定.该规定很明确了什么是投标人.特别是30号令,就是规范施工招标投标的,如果其他组织(最典型的就是分公司)不能投标,你就明确规定啊,说施工投标,投标人只能是法人,不能是其他组织,不就 可以了?那么,法律有明确规定,然后考试时我选了,我有依据,你凭什么不行? |
回复:本人认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中,分公司不能作为投标人。理由如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使用了“潜在投标人”和“投标人”两个用词。所谓潜在投标人,是指知悉招标人公布的招标项目的有关条件和要求,有可能愿意参加投标竞争的供应商或承包商。《》第25条明确规定,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为投标人的两个要件:一是响应招标,二是参加投标竞争。 |
响应招标,是指潜在投标人获得了招标信息或者投标邀请书以后,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接收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获取招标文件,并编制投标文件,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参加投标的活动。
分公司由于不具备法人资格。不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文件规定的申请资质条件,因此不能取得施工资质,即不具有履行施工项目合同的能力。在施工招标资格预审阶段,即被淘汰出局,无资格进行下一步的获取招标文件,不能“响应招标”,更不能“参加投标竞争”。不符合《》关于投标人的定义。
第二,即使因为资质问题,你说我不符合,但是这个投标人有关系吗?你选项说是"可以",我前面已经回答了,我可以啊?至于不符合所谓资质,那么你在后面评标时否决我(废标)即可.可不让我中标,这和我可以成为投标人有关系吗?
而实践中所谓招标代理机构就拒绝接受分公司投标,更为滑稽.因为牵涉到资格问题,如果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能直接进行处理?
所以,该问题其实更进一步印证了命题人的"狡猾",不让你去选择正确答案,告诉你只有一个最符合,那哪一个是最符合的,解释权当然在命题人呢.因为这样的表述,就是对命题人偶尔出现的一些失误进行的弥补.
回复: 即便在施工招标资格后审情况下,分公司参加投标。一般也会在评标的资格审查阶段(初步评审阶段)中被淘汰,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且不能形成有效“竞争”。
因此,分公司不符合《》关于投标人定义中的,第二个“参加投标竞争”的条件,不应视为投标人。
但分公司可以作为潜在投标人,或者在允许分公司投标的其他项目中作为投标人。
以上个人观点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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