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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2012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试卷(回忆至61题)
关于工程施工中,分公司是否可以成为投标人问题,好像成了一个大问题.
分公司不能成为投标人的最大障碍,从实际和法律规定中最大障碍就是资质问题.这个由于篇幅等限制,不进行讨论.
从考试角度,一定要注意逻辑,就是不能有太模糊的选项和争议选项,因为考生是进行标准作答,如果备选答案有争议,就会产生更大问题.
从考试角度,之所以可以,原因如下:
第一,<招标投标法>第25条规定,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与投标竞争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也有一样规定.该规定很明确了什么是投标人.特别是30号令,就是规范施工招标投标的,如果其他组织(最典型的就是分公司)不能投标,你就明确规定啊,说施工投标,投标人只能是法人,不能是其他组织,不就 可以了?那么,法律有明确规定,然后考试时我选了,我有依据,你凭什么不行?
第二,即使因为资质问题,你说我不符合,但是这个投标人有关系吗?你选项说是"可以",我前面已经回答了,我可以啊?至于不符合所谓资质,那么你在后面评标时否决我(废标)即可.可不让我中标,这和我可以成为投标人有关系吗?
而实践中所谓招标代理机构就拒绝接受分公司投标,更为滑稽.因为牵涉到资格问题,如果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能直接进行处理?
所以,该问题其实更进一步印证了命题人的"狡猾",不让你去选择正确答案,告诉你只有一个最符合,那哪一个是最符合的,解释权当然在命题人呢.因为这样的表述,就是对命题人偶尔出现的一些失误进行的弥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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