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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unzhengq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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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建筑业新资质标准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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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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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3 11:03:17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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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衣:2015年1月30日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四十七)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仍按《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和《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实施办法》(建市[2010]210号)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 .. (2015-04-23 09:15)
理解有点问题,举个例子来说,一个单项合同,施工难度不大,总价约1亿元,分五年建成,每年的工程造价约2000万元,按照规定说明,各个等级的施工企业都可以承揽,即建筑工程的特级、一级、二级施工企业都可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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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3 11:20:29 |只看该作者
回大力。你的理解又错了,只要这个项目敢每年每2000万招一次标,那么二、三级都可以参加。特级和一级就不能参加了。关键是那算不算是肢解发包。如果不分开,那么只能一级、特级参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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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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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3 13:14:39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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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衣:回大力。你的理解又错了,只要这个项目敢每年每2000万招一次标,那么二、三级都可以参加。特级和一级就不能参加了。关键是那算不算是肢解发包。如果不分开,那么只能一级、特级参加了。 (2015-04-23 11:20) 
偶说的例子是:一个合同,工期长,一家施工单位,不存在肢解发包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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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3 13:35:40 |只看该作者
回大力,一个合同,工期长,一个亿的工程,为什么还有二、三级企业参加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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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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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3 13:35:50 |只看该作者
再举具体点的例子加以说明:
一个别墅区,规划100幢多层的别墅,每栋别墅造价100万元(均价);即施工难度对所有房屋建筑工程类的施工企业都不是问题。相应的施工难度问题不需要刻意考虑了,[s:47]
施工通过招标进行发包,一次性招标;计划每年建20栋,全部5年建成(不考虑市政及其它施工项目的发包);这方面其它的例子也会有滴,一时间想不到[s:69]
这种情况下,从现有的规定中,不能推导出二级施工企业就不能承揽[s: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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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3 13:51:34 |只看该作者
回大力,你举的例子没错,可我最早发帖是一级和3000万的事,你说我理解有问题,这个例子跟一级和3000万没有关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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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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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3 14:16:26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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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衣:
回大力,你举的例子没错,可我最早发帖是一级和3000万的事,你说我理解有问题,这个例子跟一级和3000万没有关联吧
个人认为在上面的例子说说明的情况下,你分析的结论就显得有点不严谨,有可能会误导别的网友 :

两者对比,
可说明一级只能承担3000万以上的工程
或超出二级范围的3000万以下的工程,
不能承担3000万以下的所有工程

(红色字体标注部分)

按《资质管理规定》制定原则,如果一级可承担二、三级承担的工程,应该这样写了“一级企业可承担下列工程,1、200米以下工民建;2、240米以下构筑物。”
根本不用特意描述3000万这一词汇了


我个人理解是,属于不同的表述、或站在不同单位立场上发现或解决问题的思路不一样;
尽管我们没有看到公开的介绍,
批准、编制或起草这些规定的人,也是有他们的理由滴;
虽然说的是同一件事情,
从规定的情况来看,法律、规定都应该是指“最低”要求,您表述的是“一级”的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可从事的施工业务的最“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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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3 15:09:06 |只看该作者
从规定的情况来看,法律、规定都应该是指“最低”要求,您表述的是“一级”的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可从事的施工业务的最“大”范围
我是这样理解的,特级只能承担6000万以上的工程;一级只能承担3000万以上或3000万以下但超出二级资质范围的工程(比如150米高的建筑,2000万的造价);二级企业能承担资质规定的高度或面积或跨度以下的工程,但不限造价;三级企业能承担资质规定的高度或跨度或面积以下的工程,也不限造价;
《资质规定中》的一级说的是3000万或不够3000万但超二级上限的;二、三级企业给规定了工程规模的上限,但没规定造价的上限。
《资质规定》的制定原则有这样的意思,特级不能抢一、二、三级的活;一级不能抢二、三级的活;二级可以抢三级的活;在一定规模的条件下,低级企业可以参与高级企业的竞争(比如你举的例子)。我这样理解可还有偏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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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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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3 15:34:20 |只看该作者
规定只是规定,有着特定的应用或管理的范围;很多情况下的很多问题,不能光是靠资质或者规定就能全面加以解决所有的状况。

举例来说,按照最新的规定,房屋建筑类的特级企业,不能承揽合同金额6000万元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但是,该特级企业可以注册若干个不同的子公司,资质等级相对于母公司来说会低一些,这样,他们就能够参与到合同总价较低的项目施工承包领域;换句话理解,光是靠“资质”这个门槛,并不完全能够解决“特级不能抢一、二、三级的活;一级不能抢二、三级的活;二级可以抢三级的活”的状况。
从整个国家行业发展来讲,还要大力扶持总承包一级、特级企业,鼓励承包企业做大、做强,推行总承包,推动国内企业去参与国际工程市场的竞争(比如高铁)

讨论的范围都现行的规定中“建筑”工程的部分资质要求,即使是在这些同一份规定当中,不同的行业的承包资质的划分上,并不一定是按照同一个口径进行的划分[s: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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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3 15:47:53 |只看该作者
你说的那些问题我们解决不了,我现在关注的是工程招标时怎么设定资质条件。
按《资质规定》设置招标时的资质要求不要犯错误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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