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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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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如果招投标=抓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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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

11#
发表于 2012-4-16 08:19:58 |只看该作者
呵呵,河南是跟湖南学的,我记得驻马店好像还到我们这来考察过
至于这种方式的好与坏,我就不评论了,与招标投标法的立法宗旨相背是一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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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2-4-16 09:35:02 |只看该作者
回9楼:
当监管部门把自己也当“坏人”的时候,什么奇迹不会发生?

好像,更可能的情况是:在监管部门看来,只有自己是好人;

其他的人,包括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等,都是“坏人”的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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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欲而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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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2-4-16 09:41:45 |只看该作者
既然可以摇号,那么,还招标干嘛?
无欲而钢 邮箱:wyqk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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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

14#
发表于 2012-4-16 09:45:26 |只看该作者
摇号这种事已经见怪不怪了……
不过我怎么看都觉着这是彩票,看谁运气好抽中而已,和技术能力经济等指标完全无关。为这个我和我公司老板还争论过,她认为摇号公平,我认为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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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使者

谦谦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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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2-4-16 09:48:32 |只看该作者
[s:115] “交易中心得到了圣旨,买了摇号机开天辟地的进行了第一摇(在我们当地)。”
       交易中心摇号,揽权又不按规定做,收费又可不负责。
qinl -- 谦谦君子 披露现实,点评案例。招标投标,消除烦恼! 业界内外,携手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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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使者

签名正在书写中,请稍候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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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2-4-16 10:36:10 |只看该作者
如果抓阉写入条例,是不是也能作出正面导读?国情说,反腐说,国资全民说,公正说,,,都可作论据。
行从大道,老汉双手握标书,理贵持公不卑不亢,谐奏琴瑟琵琶; 剑走偏锋,镖局一肩担道义,心能守正无私无偏,荡涤魑魅魍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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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欲而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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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2-4-16 11:31:58 |只看该作者
都开始摇号定承包人了,还不如恢复到改革开放前的计划经济,政府部门有计划的让大家都有饭吃,也不错。
无欲而钢 邮箱:wyqk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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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王

社区劳模

18#
发表于 2012-4-16 11:50:07 |只看该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九 条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资格预审结果或者潜在投标人投标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在修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

法律规定,招标必须要有评标标准,要有中标候选人,要在中标候选人中确定。
行政法规规定,招标若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要修改后重新招标。

所以,从法律层面讲,所有以招标为名,行抓阄为实的项目,都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属违法行为。
但是,很遗憾,我国的国情是,法律问题政治化,要有政治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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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

19#
发表于 2012-4-17 23:35:35 |只看该作者
个人认为:投资额500万以下,技术、材料比较单一透明的工程(比如节能改造)比较适合抽签法。这种小工程完全按照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也不符合招标效费比原则,又是花钱做标书,又是交进场服务费,报价都差不多(做了最高控制价),还要请专家,一百来万的项目光招标花了十万,没必要。

投资额相对较大的项目,确实不适合抽签,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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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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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0 14:11:34 |只看该作者
话说选择代理机构摇号还可以理解,中标摇号,那真是可笑了,那还要招标程序干嘛,轮流坐庄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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