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之间的竞争博弈
今天我们来一起来学习投标人之间的竞争博弈。
投标人之间的博弈在招标投标阶段下的博弈一般为竞争博弈,其特征是投标人的行为相互作用时,不能够达成一个有约束力的协议,或者说投标人之间的合约对于招投标过程没有实质性的约束力。这里,招标投标机制之所以能发挥作用,在于投标各方具有不完全信息。所谓不完全信息,是指每个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均知道自己对标的的价值估量,而不知道其他投标人对标的的价值估量,但是他对别人可能的价值估量有一个主观概率的判断。因此,每个投标人知道自己的价值估量和对别人价值估量的主观概率而且投标人之间都明白自己以及对手们对信息的了解程度,他们所处的地位是均等的,满足囚徒困境模型的假设前提。
两个投标人都有一个占优策略,它们都是高价投标,博弈有一个占优策略均衡(价投标,高价投标)。在信息不完全的情况下,投标人的博弈方式为竞争博弈。例如,最低评标价中标的招标项目中,招标人因无法得知可能参与招标项目的所有投标人的个成本和定价的信息,所以需要通过建立公开招标、密封投标、最低评标价中标机制,构建分散决策、自由竞争的市场交换体系。在正常情况下,假定投标人为理性经济人,其报价是成本的函数,参与竞争的投标人越多,竞争的意愿越强。因为降低价格可以提高中标概率,所以竞争就越激烈,投标报价就越接近成本。当投标人无穷多时,最低的投标报价等于成本。可见,招标投标机制能够减少市场上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负面效应,发现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局部均衡价格,减少交易成本,实现招标人利益的最大化,并实现社会资源的最优配置。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投标人之间形成合作博弈,或者有投标人低于成本投标,就会使招标投标机制失灵,无法实现招标目的。体现在囚徒困境模型中,即投标人个人理性角度的博弈策略均衡结果(10,10)不如合谋低价投标策略的结果(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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