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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小额工程招标怎么办 ?  (可能大家都会遇到这种情况,请同行一起帮忙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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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王

11#
发表于 2016-4-8 15:36:51 |只看该作者

Re:小额工程招标怎么办 ?  (可能大家都会遇到这种情况,请同行一

呵呵,只和发改(或者住建、交通、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沟通,没和财政沟通的结果。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楼主贴中财政部门的说法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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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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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6-4-8 17:56:38 |只看该作者
最后,站在建设单位的立场,在建设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组织招标是正确的,但却又违反了当地财政部门关于招标指定地点的特殊规定,即,符合法律规定、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规定,没有违反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背景介绍的进程,这个错误已经无法更正,即从时间上不能再回到从前)需要向财政部门主动承认错误,保证下不为例,问题就得到解决了,哈哈内容来自[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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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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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6-4-9 15:56:28 |只看该作者
个人支持财政部门大胆推进政府采购事业和政府采购政策的推广,但也要认识到,不能把政府采购政策绝对化、僵化,还要走出自己的“平台”,到更更广大的领域和项目当中去,让相关单位或部门,来共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促进政府采购事业的发展和提升,谢谢,!内容来自[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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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14#
发表于 2016-4-11 14:24:32 |只看该作者
这个问题,关键是看你的钱在哪里出的,如果是财政的钱,那么应有采购计划,你的应是没采购计划,本单位如何出的钱呢?又何必固定资产进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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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

15#
发表于 2016-4-11 14:41:06 |只看该作者
我的建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 政府采购工程依法不进行招标的,应当依照政府采购法和本条例规定的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本案的设计、施工的预算金额明显不够计委3号令及其相关规定中要求的必须招标的限额,而又属于当地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要求进场交易的范畴,所以必须进场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以上是规矩,下面讲办法:
        办法1:可以向当地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自请处罚,接受处罚后应该可以继续走接下来的程序。
        办法2:可以重新组织采购,鉴于项目的实际情况,可以申请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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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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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1 14:47:29 |只看该作者

回 一阵阳光 的帖子

一阵阳光:       我的建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 政府采购工程依法不进行招标的,应当依照政府采购法和本条例规定的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本案的设计、施工的预算金额明显不够计委3号令 .. (2016-04-11 14:41)
就如你的建议,只要是具体的政府采购部门不同意允许采购人不招标,这个建议就没法落实,采购方式也就只能停留在招标上,,,[s: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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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6-4-11 15:02:17 |只看该作者

回 大力 的帖子

大力:就如你的建议,只要是具体的政府采购部门不同意允许采购人不招标,这个建议就没法落实,采购方式也就只能停留在招标上,,,[s:64]

 (2016-04-11 14:47) 
很感谢大家的建议,今天去市采购办主任那请教了,他的意思只要属于新扩改工程附带的设计监理,都规定为集中采购目录中的工程类,而单独维修工程的设计监理才适用采购目录中的服务类;可问题是区采购办主任的不同意这个说法,咋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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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

18#
发表于 2016-4-11 15:22:53 |只看该作者
看来这个项目是区里的项目,相关款项要从区财政支付。所以你还是要以区采购办主任的说法为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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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骑士

19#
发表于 2016-4-11 17:05:47 |只看该作者
这个区招标办主任,应该是建设部门下属的吧,财政部门的一般叫采购办。这个项目的业主单位应该也是政府部门的吧,建议还是政府内部各部门自己沟通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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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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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6-4-11 18:15:11 |只看该作者
回16楼,个人理解集采目录本身就是地方的区域性规定,确实是有的部分会有不合理的情况;从介绍情况来看,只是上下级不同管理人员理解上有些差异,建议请颁发这个文件的单位进行解释一下,不过,尽量别这样做!     我个人分析,最大可能是区采购办负责人,觉得没面子、下不来台,建议由建设单位负责人出面向财政部门“采购办的上级单位”进行协调解决,杀人不过头点地,采购人已经认识到错误了,再去谈招标、集采目录就有点无理取闹了,呵呵!从情况介绍来看,即使是按纳入集采目录来理解,项目已经完成了,当然就不仅是设计完成了,重新招标已经没有必要了、财政部门不可能再去同意白白地浪费一笔钱,因为招标人不存在了、招标的项目也不存在了,重新招标就是违反了政府采购政策,或者是过一遍弄虚作假而已,呵呵。个人分析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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