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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rgdsh2002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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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所争论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抹黑”的问题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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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6 19:01:09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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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zoupeng:恩恩恩,县一级人民政府可以探索综合监管,这个好像实施条例有这样的话。很多省出台的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办法,有综合监管机构和行业监管机构,这样的用词用语。 (2015-08-26 18:02) 
说真的,不能“好像”。正因为很多地方发布文件不按法律,所以现在更强调依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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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6 21:32:08 |只看该作者
原话: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其所属部门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起草法规的老师培训的时候就说这是结合各地在招投标管理方面出现的新情况加的这句话。口号谁都会喊,每个省省政府出台文件都经过法制办审核的。他们比我们懂,水平不比我们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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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6 21:34:31 |只看该作者
县级的委托监管是个很难破解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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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6 21:56:39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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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gdsh2002cn:县级的委托监管是个很难破解的难题 (2015-08-26 21:34)
确实是的,一委一办一中心,肯定会清理,清理的是办和中心的关系,达到分离。每个地方的公共资源管理局(办)很多地方已经变成政府组成部门了,不再是参公事业,这也是很多省政府文件里的综合监管部门,并且很多在机构为参公事业单位的时候,已经通过报省政府同意,相关行业监督部门将招投标方面的监督权委托公管局行使,变为政府组成部门后,作为行政单位,更名正言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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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6 23:38:16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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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zoupeng:原话: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其所属部门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起草法规的老师培训的时候就说这是结合各地在招投标管理方面出现的新情况加的这句话。口号谁都会喊,每个省省政府出台文件都经过法制办审核的。他们比我们懂,水平不比我们差。 (2015-08-26 21:32) 
这个问题已经讨论过了,作为某法律《实施条例》的其中一条,能拿来作为依据违法,也是荒天下之大谬。
这一条肯定会废,因为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后除特殊情况,只能作为市级分支机构存在。也就是说,从制度上杜绝绕开法律另立机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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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7 07:16:07 |只看该作者
此真乃神回复,可以预测法律法规会废除,我无言以对,只能说:按你说的办。另外请看清楚是县以上人民政府,包括省市,这个和分支机构无关。顺道提醒,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改革分两种一种是自上而下,一种是自下而上倒逼顶层设计的。谁都不能否定小岗村大包干。言仅尽此,看你们讨论,静待省一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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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5-8-28 07:37:3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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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zoupeng:此真乃神回复,可以预测法律法规会废除,我无言以对,只能说:按你说的办。另外请看清楚是县以上人民政府,包括省市,这个和分支机构无关。顺道提醒,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改革分两种一种是自上而下,一种是自下而上倒逼顶层设计的。谁都不能否定小岗村大包干。言仅尽此,看 .. (2015-08-27 07:16) 
江苏省对公共资源监督的讨论稿出来了,是以各地政务中心牵头协调各监管主体和平台的关系。所以监管和操作肯定是分开了。综合监管的问题肯定要被废除了,为什么是县级市是分之机构。2层意思。你县级市就想要模糊监管机构,也逃不掉地级市这个级别。江苏一般地级市的监管权还是在法定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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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5-8-28 07:41:28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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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zoupeng:恩恩恩,县一级人民政府可以探索综合监管,这个好像实施条例有这样的话。很多省出台的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办法,有综合监管机构和行业监管机构,这样的用词用语。 (2015-08-26 18:02) 
综合监管的这个概念肯定要被抛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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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8 08:40:5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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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gdsh2002cn:综合监管的这个概念肯定要被抛弃的。 (2015-08-28 07:41) 
湖北、安徽、海南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条例或办法均提出综合监管机构这个概念,江苏不代表全国,湖北和安徽两个地方招投标工作是做的比较有特色的地方。
湖北省市县三级政府均成立了综合监督机构,安徽市县一级成立了综合监督机构。
只能说每个省的做法不一样,有的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是挂在政务服务办公室的,有的是单设的。
招投标制度的改革是由下而上的倒逼改革,我个人认为综合监管是趋势。或许N年后,国家发改委底下设个副部级的招投标综合监管部门,也说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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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8 13:20:37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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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zoupeng:湖北、安徽、海南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条例或办法均提出综合监管机构这个概念,江苏不代表全国,湖北和安徽两个地方招投标工作是做的比较有特色的地方。
湖北省市县三级政府均成立了综合监督机构,安徽市县一级成立了综合监督机构。
只能说每个省的做法不一样,有的公共资源监督 .. (2015-08-28 08:40)
于是这些典型的地方全部都被国务院出台的《方案》批评了,没有肯定,只有批评。
安徽的改革,在业界一出,专家哗然,不断有文章指出违法。焦点访谈更是直接对准蚌埠开炮痛批!

还希望存在倒逼改革?还寄希望于小岗村?现在小岗村的贫穷与落后大概大家都有耳闻了吧。

国家不出台统一方案,都希望出,出了之后呢就叫嚣不合理,对着《方案》指出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种种弊端和现象、对着《方案》的严厉批评视而不见,这是什么心理?鸵鸟心态?
与中央唱反调么?
西方民谣说:两个好主人,不如一个坏主人。综合监管=没有监管。新的管办不分、越权监督、干预交易主体自身权利,《方案》痛批的就是这些现象。
论坛里交易中心的同志,你们还没真正认识到吗?
在《方案》对现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定论的情况下,在这个论坛讨论交易中心的好真的就是个错

请有点政治觉悟和政治思维吧!
认真领悟《方案》精神,准备改革才是真的为国家好,为人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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