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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关于招标公告修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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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9 09:45:2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某招标项目,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做为附件发布了资格预审文件。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之前(或者在资格预审开始之后,发售招标文件之前),如果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修改(将一个设计资格要求由甲级修改为乙级),是否应该按照招标公告修改操作呢?还是应该重新发布招标公告重新招标呢?

另外,在法规里没有找到关于招标公告修改的条文,依据在哪里,请大侠们赐教啊。

不好意思啊,时点没表述清楚。修改之后见彩色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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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9 11:01:06 |只看该作者
此时,如果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修改,

      “此时”是指什么时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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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7-9 11:03:07 |只看该作者
法律法规不可能对所有交易细节进行细化强调的,您处理这类问题,本着遵循招标投标原则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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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9 11:03:38 |只看该作者
修改资格预审文件跟修改招标公告是两个不同的程序吧
专业为企业提供投标,履约,预付款,业主支付等各类工程保函   www.chinabaoh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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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7-9 11:13:55 |只看该作者

回 chinabaohan 的帖子

chinabaohan:修改资格预审文件跟修改招标公告是两个不同的程序吧 (2013-07-09 11:03) 
可是,这两上文件是一起公告的。其实,此处的招标公告,属于资格预审公告。但是资格预审公告如何修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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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3-7-9 11:20:19 |只看该作者

回 学以致用 的帖子

学以致用:此时,如果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修改,
      “此时”是指什么时点呢? (2013-07-09 11:01) 
不好意思啊。此时,,,的问题,   改了一下。

其实我觉得吧,这种情况只能是修改公告。如果资格预审文件已经提交,那么只能重新发布公告,重新招标。

问题是,修改和重析招标的依据都没找着,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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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9 11:26:24 |只看该作者
我个人认为,虽然公告和文件是放在一起的,但并不影响两者的相对独立性……

LZ到底是要修改些什么东西?现在都还不明白你的意思……
我的梦虽然看上去很遥远,但不是不可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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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3-7-9 11:34:22 |只看该作者
首要,要明确两个概念。招标公告是资格后审的,资格预审的招标公告,准确的说是资格预审公告。如果说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部分没有涉及到公告内容,那直接给购买文件的申请人发修改通知就可以。
都快变成范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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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3-7-9 12:56:28 |只看该作者
     不同的情形,处理的方法不同,我尽可能细化几种情形进行说说。
      一、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修改的,修改的实质性内容与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的内容没有冲突的。如资格审查办法。应当重新发布资格预审文件修改的公告。
     若招标公告或者资格预审文件规定,只有“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者去“报名”的潜在投标人才有机会参加资格预审,这种情形下,应当允许潜在投标人继续“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者去“报名”。
    在实操中,还要注意对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二、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修改的,修改的实质性内容与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的实质性内容有冲突的重新发布新的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同步发布新的资格预审文件。
     并按照《实施条例》第31条的规定,妥善处理终止招标的后续工作。(实践中,追求效率,若修改的不是项目名称,不是改头换面的修改,通常我们都不会认为原来的招标终止,本次重新发布的招标公告是新的要约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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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9 13:01:04 |只看该作者
    本招标项目,因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资格预审文件作为其附件同步公开、发布。所以,本人认为其与《实施条例》第21条的规定是有不同之处的。
     个人理解,不对之处,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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