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紫阳县招投标六年“零举报、零投诉、零违纪”
2013-06-05
陕西省紫阳县从招标、投标、评标、定标等关键环节入手,改进招标办法,建立一套以“制定最高限价,设定招标控制价,现场二次报价、合理低价中标”为核心的工程造价控制体系。截至目前,该县招投标领域已连续六年实现“零举报、零投诉、零违纪”,并在近三年的279个政府投资项目中累计节约资金1.7亿元。
紫阳县要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时,必须由招标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根据设计图纸以及人工、材料等因素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最高限价。此后,由县招投标管理中心结合当地的交通运输条件、项目施工条件、人工工资、材料价格等实际情况,对最高限价的科学性、准确性进行审核,降低误差,遏制“高估冒算”,最后送招投标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审定结果作为招标控制价,在开标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有投标人,要求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以此管控投资成本。
在开标、评标过程中,该县先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技术标、商务标进行评审,入围者现场进行二次书面报价,要求二次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第一次有效报价中的最低价,并当场公布报价结果。
合理低价中标,就是将既不高于招标控制价又不低于工程成本价的有效区间内的最低二次报价确定为中标价。紫阳县招投标管理中心在审核最高限价时,同步对工程成本价进行核算,并设定工程成本评审警戒线,当投标报价低于警戒线时,评标委员会将宣布其为无效,不能成为中标候选人,从而把试图盲目压价、再通过偷工减料降低成本的投机者拒之门外。(欧阳赢)
源自:国家监察部网站 责任编辑:王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