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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招标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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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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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8-9 14:21:2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去年我们接受一家当地开发商的委托拟进行房地产项目招标,由于工程规划、人防迟迟不能下来,不具备招标备案的条件。眼看着年初房地产的升温,开发商坐不住了,找以前合作的几家施工单位先行开工。本是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招标,招标办要求行政执法履行处罚手续后补办招投标手续。据我所知,开发商跟当地行政执法部门关系很好,不愿意进行处罚。直到封顶,前期手续才全部办完。这时再去找招标办,招标办说根据事实不宜招标,应当直接发包。从整个过程看,直接发包没有法律依据。再看网上竟有省人大的项目同样直接发包的也就不足为奇了。
老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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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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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0-8-9 14:42:52 |只看该作者
哪个开发商这么好??直接通过市场竞争找施工单位???介绍给我认识一下



但愿你懂我的意思。嘿嘿
金海霞(男) 安徽合肥 q:226358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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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云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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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0-8-9 14:52:40 |只看该作者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第三条 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
    (二)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
    (三)体育、旅游等项目;
    (四)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
    (五)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
    (六)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必须进行招标,若不进行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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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0-8-9 15:11:41 |只看该作者
如果招标作为采购方式或发包方式,这个项目确实不必招标了。如果作为管理方式或可以补办手续。
e-mail:ctcitc@163.com;QQ:75846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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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

5#
发表于 2010-8-9 15:30:34 |只看该作者
“开发商跟当地行政执法部门关系很好”而且“招标办说根据事实不宜招标,应当直接发包”那还要什么法律依据?这就是最好的依据。
know is know ,noknow is noknow,It's k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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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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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0-8-9 15:52:48 |只看该作者

回 1楼(jinhaixia) 的帖子

当然懂你的意思。我发这个话题的意思是让大家讨论各地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情况。
老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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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0-8-9 15:58:17 |只看该作者

回 2楼(sunzhengqi) 的帖子

法律规定我也知道,问题是本地就这样规定的,某领导就公然说过“房子都盖完了还招什么标,直接发包!”不知道其他地方类似情况怎么操作?
老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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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0-8-9 16:03:53 |只看该作者
[quote]引用第4楼lingsir于2010-08-09 15:30发表的  :
“开发商跟当地行政执法部门关系很好”而且“招标办说根据事实不宜招标,应当直接发包”那还要什么法律依据?这就是最好的依据。
这么说开发商不用招标就可以,盖完房罚两钱就完事。
老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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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0-8-9 16:58:57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7楼sywk2004于2010-08-09 16:03发表的  :
[quote]引用第4楼lingsir于2010-08-09 15:30发表的  :
“开发商跟当地行政执法部门关系很好”而且“招标办说根据事实不宜招标,应当直接发包”那还要什么法律依据?这就是最好的依据。
这么说开发商不用招标就可以,盖完房罚两钱就完事。

不是“盖完房罚两钱就完事”,是给管事的“送两钱就完事”吧!?
这次是“最好的依据”!
按需要操作,习惯了,也就脸不红心不跳气不也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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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王

10#
发表于 2010-8-9 19:32:37 |只看该作者
如果最严重的问题也是凉拌,那么其他的问题更加难办。

如此下去,招标投标就不用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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