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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沪高铁20亿元贷款被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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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9 09:35:1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时间:2010-03-17
京沪高铁20亿元贷款被挪用 过半用于土地开发

  独家获得的一份名为《审计移送处理书》的文件,其中披露,上海江桥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桥城投),以京沪高铁名义获取银行贷款20亿元,其中13.2亿元用在了土地开发等无关项目上。

  这件被国家审计署定义为“挪用征地拆迁资金”的20亿元巨款违规事件,已被层层上报。

  虽然有关京沪高铁在上海市境内征地拆迁相关问题已有审计署移送给上海市政府,但截至目前,围绕20亿元挪用的信息一直未向公众披露,在国家审计署2010年第2号《京沪高速铁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结果》中也未见提及。

  根据本报记者从各方得到的消息,上海市主要领导已对此20亿元的相关报告《审计移送处理书》连续批示三次,并责成市区镇三级纪委和审计办成立专题小组“调查核实”。

  但参与处理此事的上海方面人士告诉记者,江桥城投涉嫌“违规”使用贷款一事,事出有因,但又被认为“情有可原”之处。本报记者调查发现,在4万亿项目加速进行的现实下,由于地方配套资金未能按时拨付,造成地方拆迁等费用存巨大缺口。这一背景颇为耐人寻味。

  最新消息还显示,江桥城投将于4月30日之前归还剩余14.8亿元贷款,更进一步的跟踪审计将于5月开始。

  20亿元巨贷:冒用京沪高铁之名?

  最初的审计端倪,始于2009年春夏之交。彼时,京沪高铁在各地的审计陆续启动,其中上海段的京沪高铁主线由审计署深圳特派办审计,动车段由上海特派办审计。

  20亿元贷款正是出现在了京沪高铁的专项账户里。从来源看,20亿元贷款分别来自光大银行嘉定支行(15亿元),华夏银行嘉定支行(5亿元)。

  在性质上,这两笔贷款皆为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分别是1年和2年。贷款主体为江桥城投,没有提供任何抵押物,仅有江桥镇财政提供了“担保函”,属于授信类贷款。

  “我们当时觉得京沪高铁是个好项目,也核实了江桥镇参与京沪高铁拆迁是否真实。但对于京沪高铁的‘专款专用’没能准确理解。”光大银行嘉定支行行长对本报记者说。

  审计相关人员正是从20亿元进入此账户开始,追踪发现了此后的“挪用”现象。

  在贷款下发之后,其中13.2亿元拨付到江桥镇红光村等11个村委会账户,用于拆迁费用。但此后的资金流向没有按照这条既定的轨道进行,被立刻转入了江桥城投和上海江桥资产经营公司(此两个公司为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名下。

  审计署的相关文件显示,这些资金被“挪用”于四个方面,分别是江桥万达项目土地开发资金2.344337亿元,水产品养殖场安置基地动迁款2.1070亿元,慧创商务中心及市政配套项目工程款4271万元,出借给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亿元用于竞买江桥万达项目土地使用权。

  “我们当时确实面临较大的付款压力,借用京沪高铁名义是经过了镇政府班子的集体讨论决定,属于镇里使用资金‘打统账’。”江桥城投负责人解释说。

  相关银行行长向本报记者透露,银行已经对于政府融资平台的贷款比较谨慎,授信十数亿元属于非常少见,与其借用“京沪高铁”的名义有关,“一般项目的贷款最多也就2-3亿”。

  但地方的“相机”选择,看似合理却可能触犯了相关规定和有关法律。《审计移送处理书》明确表示,“上述做法不符合《贷款通则》和《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

  重大项目进村:地方融资平台之惑

  京沪高铁账号本有严格规制。根据京沪高铁建设协议,上海境内动拆迁费用均由上海方面的出资主体申铁集团通过市区镇三级专项账户下发,除此之外不允许任何资金进出专户。

  但由于京沪高铁的建设时间又从5年压缩到了3年。而正式确定京沪高铁在市区三级的包干协议未下发之前,来自申通的动拆迁资金下发总是晚于拆迁进度,需要乡镇财力垫付部分资金。

  这即所谓江桥城投面临的融资困境,与其他大项目进村的乡镇政府投资平台一样,普遍遇到了类似困境。

  对于江桥来说,其所面临的远不止京沪高铁一家。处于上海北部城郊结合部的江桥镇,是京沪高铁项目上海段的主要动迁城镇,还横贯了沪宁城际、沪杭客运专线多个重大基建项目。

  从2007年开始,巨大的拆迁发展压力,使得江桥镇政府的融资平台江桥城投的融资规模迅速翻番。

  江桥城投的负责人表示,2008年8月其有数笔融资即将到期,但并无更新的项目可以继续融资,资金周转困难。当时江桥镇面临着支付大约总额为20亿元的两个动迁小区拖欠的建设费,另有大连万达等地块大约5亿元左右的净地动迁费用,以及全镇人口的镇保费用等。其中有数项已经达到了必须支付的时间点。

  在上述种种融资压力之下,江桥城投的融资压力已经从2006年的8亿,迅速蹿升到目前的20亿元。

  在这个财政状况之下,抓住“京沪高铁”的名义贷款,成为“铤而走险”的“救命稻草”。对审计署定义为“挪用”巨款的性质,江桥城投负责人表示,“我们出于融资压力,确实使用了京沪高铁的名义去贷款,但没有挪用京沪高铁的专项资金”。

  作为动拆迁第一线的基层政府,江桥镇的困难似乎得到了上级政府的理解。在今年2月11日由上海市建交委和嘉定区联合下发的《关于江桥镇京沪高铁动迁配套房建设的调查报告》中,提及江桥镇承担了京沪高铁嘉定段的主要任务,动迁土地共约4000亩,动迁总量占全区动迁量的85%以上。

  该文件因此解释了江桥镇“迫于动迁配套压力”,采取了土地未批先用的做法。但并未提及20亿元“挪用”一事。

  一位参与相关审计的人员则匿名表示,“按照常规,我们会出具处理意见书,但是我们仅仅是审计移送,没有出具具体意见。”其表示,这样的处理方式也一定程度上表达了对江桥城投做法的“网开一面”。

  2009年10月,上海市纪委针对此事成立了专门的调查组,1月25日,上海市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确定提前归还所有贷款。

  根据记者了解,江桥城投准备采取以新项目“转贷”的方式,在不新增贷款的情况下,借用其他融资平台归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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