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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广东药品阳光采购方案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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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3 09:01:2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曾震动全国的广东药品“阳光采购”改革经历了2007年和2008年两年的实践,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据悉,《2009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初稿)将于近日出台,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药品集中采购是国家从2000年开始在全国推行的一项政策,我省响应号召从2007年开始实行政府主导,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阳光采购新模式。新模式经过2007年和2008年两年的运作,各项制度不断得到完善,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肯定。我省今后仍将继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不断完善药品阳光采购新模式。

  据了解,由省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持修订的《2009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经组织专家讨论,目前已形成第一稿,将于近日挂网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记者还了解到,2009年药品阳光采购工作的主体思路是在进一步合理降低部分品种虚高药价的同时继续打好质量牌。

  一、严格审查企业及产品的资质材料,确保真实性及合法性

  在企业报名资质材料的审核方面,今年将延续2007年、2008年的做法,对生产经营企业的报名资质进行严格的审查。企业必须递交国家药监局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材料原件进行审查,而产品资料等也必须递交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有效证明文件,以确保报名企业及品种的真实性及合法性。

  二、细分质量层次,体现质量优先原则

  在药品的质量层次划分方面将更加严谨,药品在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的前提下,还将按专利、单独定价、原研、优质优价中成药、普通GMP等划分为不同质量层次,确保不同质量层次的药品在不同的入围规则下进行竞争,避免不同质量层次品种一起竞价议价而导致质优品种遭淘汰的局面,确保了各质量层次都有品种入围,满足了不同层次医疗机构、不同患者的临床用药需求,使医疗机构药品选择的范围更加广泛。

  新方案继续将去年已纳入面对面谈判的市场调节价专利产品、获科技进步奖、属863项目计划等的药品直接纳入面对面谈判,使此类品种在价格合理的前提下入围得到进一步保证。

  扩大“绿色通道”范围,让更多质量好,价格便宜,利润少,厂家不愿意生产的品种纳入不竞价议价目录(绿色通道)。

  三、加大选药监控力度,把好药品使用质量关

  新方案还要求各级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药品使用情况并结合国家相关规定确定本单位的备选药品目录后,按方案的规定在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规定数量的专家,在质量保证、价格合理的原则下进行药品遴选,并把好药品使用的质量关。


http://news.sina.com.cn/c/2009-03-08/040315273829s.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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