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zibuyu 于 2016-10-22 11:20 编辑
医院采购物业招标文件有以下要求是否合理:
一、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具有医院后勤一体化(需具备保洁、保安、导诊3项基础服务等)物业服务的经验和能力。 二、招标文件评审办法中要求:“150万以下的业绩不计分,并且提供类似业绩(具有三级甲等级公立医院一体化后勤管理业绩(至少含保安、保洁、导诊3项服务)。” 三、招标文件评审办法中要求:“投标人在服务方案中有提供具有专业管理软件运用于被服下送、保洁、工程等服务项目中的相关证明资料及软件运行截图资料的,得1分,没有的则不得分。 四、招标文件评审办法中要求:“投标企业获得过中国物业协会颁发的医院物业服务特色企业称号的得1分,不具备得0分。(复印件加盖公章,查验原件)” 五、招标文件评审办法中要求:“投标人属于国家鼓励发展或者享受政策支持和扶持的,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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