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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过来人:给待婚男女的买房劝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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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1 12:53:3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作为过来人:给待婚男女的买房劝告

  新婚姻法的出台,极端反应了中国当今社会的“泛房地化”倾向。而这个倾向,又与我们每个人的幸福休戚相关。这里,我只想给待婚男女提出4条买房劝告。即:不要以为“新婚姻法”对女人不利;不要以为“新婚姻法”对女人不利;不要盲目地相信婚姻;不要相信房子,更要相信爱情!一家之言,共同讨论。

  不要以为“新婚姻法”会偏袒男人

  我觉得“新婚姻法”并没有偏袒男方,相反,更注重男女平等。只是把原来婚姻法中“模糊化”的问题“清晰化”了。未来,无论是父母为子女买房,或者丈夫为女人买房都会更加注重女人的权益。父母不再只为儿子买房,也要为女儿买房;而婚姻是两个人融为一体,丈夫买房就要考虑妻子的名分,否则就失去婚姻的诚意。从这些方面来说,女人的地位在提高。

  再说了,现在的结婚“档期”属于80后90后的。他们都是独生子女的多。男方父母和女方父母的买房能力都是对等的。新婚姻法可能使父母减少了买房顾虑了。因为房契控制在父母的手上,他们也有可能为女儿买房。所以还是女人的地位在提高。

  不要以为“新婚姻法”会推高楼市

  一对男女如果要结婚,又有钱,总要买房的。不管有没有“新婚姻法”都要买房。甚至,即使没有新婚姻法,都想再买一套房或多套房。但是,现在的市场,买房受到两个制约:一个是购买力的制约,而新婚姻法并没有加大购买力。第二就是限购政策,一个家庭的购买资格是受到限制的,一方多买的房子,意味着另一方少买房子,新婚姻法也不能改变限购政策。

  所以我认为,新婚姻法不会带来购房热潮。新婚姻法可能带来更多的(比如一部分女性)购房欲望,但不会带来更多的购房现实。新婚姻法更多的影响,还在于维系婚姻本身,有可能会把婚姻关系变得更加明晰化。

  不要以为“新婚姻法”会颠覆婚姻

  爱情是我们每个人的良好愿望。但是并不都会有良好的结果。我们不该怀疑爱情,我们也不该过分迷信“海枯石烂”的爱情,前一晚还在床上用伯莱狮特和妻子激情似火,第二天因为某个小误会分道扬镳的事情在现实中还少吗?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办?按照新婚姻法,有房的一方应该拿出结婚的诚意,房产证上写上对方的名字,没房的一方也可以要求写上自己的名字。从这个意义上说,新婚姻法就是提醒没房的一方保护自己的权益。

  我认为,夫妻共同购买使用的房子,应该登记两个人的名字,这既是婚姻的承诺,也是婚姻的保障,更是对共同使用权的一种确认。我们再崇高的爱情,只要离婚了以后,肯定是反目成仇的。因为在中国人没有更高的信仰,我们不会靠圣经来解释我们之间的关系,我们只有用法律,是非常现实的。那么也比较简单,我们写上共同的名字,到时候一分两下就行了。相反如果没有法律保护,如果到了万一分手的时候,我们各自都是以自己的立场来解释我们的关系,往往会产生问题。所以,我建议房产证上还是要写两个人的名字。为此我相信,未来公正潮肯定是必然的。不要怕公证的麻烦,如果你真怕麻烦结婚证你都不用去拿。麻烦,也是为了公平啊。

  不要以为“新婚姻法”会注水爱情

  我觉得房子的分量重了,爱情的分量就轻了。年迈人不要省吃俭用为后代买房子,年轻人可以选择裸婚,选择租房,婚后共同致富。中国什么都缺,就是不缺房子。两人共同打拼,爱情也就更加纯粹。

  爱情是美好的,这一次的司法解释,有五分之二都是跟房子有关。这从历史的发展来看,的确是太怪了。我想新婚姻法也是一个特殊的阶段时期的特殊产物。房子,常常成了爱情的障碍;房子,常常成了爱情的坟墓;房子,变得非常地讨厌。所以从理想的角度来讲,我倒是建议大家先“裸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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