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构建政府采购“大监督”新格局
2013-03-28 18:22:30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报 第277期
2013年,辽宁省将依托政府采购监管平台,实现市(县)政府采购系统、预算管理系统、国库支付系统、资产管理系统的“四合一”网络对接,打造政府采购“大监督”新格局。
将实现市(县)政府采购系统、预算管理系统、国库支付系统、资产管理系统的“四合一”网络对接,形成上下联动、全程控制、协同监督的管理机制
本报讯 记者朱颖报道 2013年,辽宁省将依托政府采购监管平台,实现市(县)政府采购系统、预算管理系统、国库支付系统、资产管理系统的“四合一”网络对接,打造政府采购“大监督”新格局。
辽宁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日前公布2013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工作要点从打造政府采购“大监督”新概念、推进电子化建设、完善基础工作、扩大采购范围与规模、发挥政策功能、创新监管模式、提高开放谈判应对能力、加强队伍建设等8个方面对2013年辽宁省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了部署。其中,工作要点明确,将通过辽宁省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市(县)政府采购系统、预算管理系统、国库支付系统、资产管理系统的网络对接,形成一种上下联动、资源共享、全程控制、全面覆盖、协同监督的管理机制,从而构建起政府采购“大监督”新格局。
辽宁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孙中才告诉记者:“‘大监督’的思路来自于对多年政府采购工作的重新审视,如今,政府采购的实践操作已达到较高水准,监管却成了薄弱环节,这种‘采’与‘管’的不平衡会制约采购工作未来的发展,因此,监管工作需要深入并落到实处。”
围绕这一新的工作思路,工作要点提出,将从横向与纵向两个方面强化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在横向监管方面,辽宁省计划加强对省直部门政府采购的管理,经常性地开展政府采购专项检查,重点抓好采购预算执行、采购计划落实、采购方式调整、采购程序变更等整个政府采购流程的监督。在纵向监管方面,辽宁省计划建立市(县)省本级项目的监督管理机制,通过对采购市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的反馈管理,形成综合管理与行业专业监督相结合的微观管理机制。工作要点同时明确,将建立以财政部门为主,监察、审计及其他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的政府采购监督体系,注重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并兼顾对采购活动的绩效监督。
为提高政府采购的公信力与执行力,推进电子化平台建设也被写入了工作要点,2013年,该省将加快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三期开发建设工作,完善供应商库、评审专家库、代理机构库、商品信息库建设,健全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网上竞价系统,实现省、市、县三级资源共享。
在推进政府采购规范化建设方面,辽宁省计划建立政府采购项目管理台账制度,通过对政府采购信息实施平台动态监管,及时掌握采购项目的预算执行及节支情况。同时,杜绝“奢侈化”采购,采购人未经批准而自行采购的,财政部门拒绝拨款。
此外,工作要点提出,将关系国计民生和公共利益的项目纳入采购范围。同时,结合优化投资结构及GPA谈判承诺开放范围的要求,用财政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外国政府借款、用国有土地投资的建设项目等均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围。
责任编辑 lil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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