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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转发整体文件,再陆续转发其文章的细节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促"红头文件"合法 规范 科学
新华网 2012年11月03日 08:24:37 来源: 新华时政
核心提示:日前,在讲解《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时,山东省法制办负责人的一番话成为了全国性的一个热点——针对有些行政机构滥发“红头文件”的问题,该负责人强调,今后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没有编号,不符合规定的文件视为无效,公民可以置之不理。想要对红头文件置之不理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毕竟红头文件规定的一些事情事关百姓生活各个方面,红头文件制定过程的合法性、规范性、科学性决定着福祉是否可以惠及百姓,因此,红头文件的管理应走向法治的轨道,更重要的是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
红头文件病症
部分地方文件合法性、规范性、科学性不足
朱慧卿绘
山东法制办主任:政府文件无编号 公民可不理睬
“现在我们设立了‘落日’条款规定,今后山东没有永远不废除的文件。”高存山说,暂行规定的“寿命”只有一两年,正式文件也只有3—5年,要想继续执行,得重新申请。对于有些行政机构为了谋取私利,滥发“红头文件”的问题,高存山指出,今后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三统一”,没有编号,不符合规定的文件视为无效,公民可以置之不理。
另外,高存山表示,即使行政机关的目的是好的,但是如果在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过程中程序违法,这个行为依然是违法的,这在《规定》的合法性审查中,有明确的规定。[详细]
拿什么保障公民的“不理睬权”
民间对于一些政府部门滥发文件的不满由来已久,戏称“乌龟的屁股——规定(龟腚)”。诙谐调侃表达出民众对这些文件合法性、规范性、科学性不足的无奈,也反射出公民对政府文件的监督乏力。一方面,许多造假文件、违法行为因此有了灰色市场,现实中诸如花200元可制发“政府文件”、干部伪造省政府文件收“维稳基金”等新闻,都是典型例证。另一方面,那些既没有严格程序规制、也缺乏有效事后监督、严格说没有“法力”的规定,客观上往往影响公民权利。这也正是近年来各级政府不断集中治理“红头文件”违法违规的原因所在。[详细]
“红头文件”谋私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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