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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题重提:利用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具体适用那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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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9 15:51:44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例如一个政府采购项目,投资限额是1亿元,利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投标保证金是按2%还是1%,中标结果是公示还是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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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

22#
发表于 2012-8-22 09:18:03 |只看该作者
一个政府采购项目,投资限额是1亿元,利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投标保证金是按2%还是1%,中标结果是公示还是不公示。
个人认为:如果是建设工程项目毫无疑问,所有程序及监督管理应该按照招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进行,但是如果属于货物服务类项目那应该是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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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骑士

21#
发表于 2012-8-22 08:21:56 |只看该作者

回 bz黄河 的帖子

bz黄河:政府采购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进行中标结果公告? (2012-08-20 17:20)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第18号令,第六十二条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中标结果应当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供应商名单、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招标采购单位的名称和电话。
  在发布公告的同时,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好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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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2-8-22 05:51:31 |只看该作者

回 591861845 的帖子

591861845:这个你们理解有点错的,政府采购的工程按政府采购法第四条规定适用于招投标法,条例第二条规定与工程有关的货物和服务适用于招投标法,但是请注意招标条例第八十四条有个除外条款:政府采购的货物和服务政府采购法有特殊规定的适用于特别规定(条例释义里面有具体解释),请你们有机会的 .. (2012-08-21 21:26)
你说的全面,和前面大部分人的观点是一致的。政府采购利用工程招标采购工程、货物、服务,采购工程及和工程有关的货物、服务适用于招投标法,相对独立的货物、服务用政府采购法。不知道我的理解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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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骑士

19#
发表于 2012-8-21 22:46:53 |只看该作者
公开招标也是政府采购的一种采购方式。既然是政府采购项目,主监管应该是财政部门,执行《采购法》。按1%收…
好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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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18#
发表于 2012-8-21 21:26:33 |只看该作者
这个你们理解有点错的,政府采购的工程按政府采购法第四条规定适用于招投标法,条例第二条规定与工程有关的货物和服务适用于招投标法,但是请注意招标条例第八十四条有个除外条款:政府采购的货物和服务政府采购法有特殊规定的适用于特别规定(条例释义里面有具体解释),请你们有机会的话看一下条例释义对第八十四条解释,就会知道了,所以与工程有关的货物先适用于招投标法,但政府采购法对此有特殊规定的适用于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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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2-8-21 16:36:54 |只看该作者

回 vickywei 的帖子

vickywei:不记得是哪个课件里讲了的~~~
这个政府采购这一部分,因为是在《条例》实施之前就有的,所以非常独立。
现在的《条例》基本上是这样划分的:政府采购中分投资性和消费性两种。像建设工程这种就属于投资性的,适用《条例》,也就是2%,而消费型的如服务、货物,还是适用《政府采购 .. (2012-08-21 16:29)
说的好,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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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2-8-21 16:29:10 |只看该作者
不记得是哪个课件里讲了的~~~
这个政府采购这一部分,因为是在《条例》实施之前就有的,所以非常独立。
现在的《条例》基本上是这样划分的:政府采购中分投资性和消费性两种。像建设工程这种就属于投资性的,适用《条例》,也就是2%,而消费型的如服务、货物,还是适用《政府采购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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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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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2-8-21 13:09:02 |只看该作者

回 hetan719 的帖子

hetan719:  赞同板凳的说法。但在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颁布后,应注意对工程项目的界定,“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仍应执行招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防止题目中设陷井。
  第二条 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前款所称 .. (2012-08-20 11:28)
非常赞同坛主的细致态度,现在又在重新再看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的每一点都应该非常细致的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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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1 13:02:07 |只看该作者
如果为工程应参照招投标法按估算2%,为货物和服务参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按概算的1%计算

[s: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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