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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如何实现廉政采购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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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24 09:05:44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在全国到处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当今,新农村的建设需要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和进行大量的工程改造。这里也少不了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活动。如农村自来水改造、公共卫生建设(各社区、居委会卫生所的达标)、河塘、沟渠疏通、远程网络教育工程建设和致富工程投入等等。为此,就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新农村建设采购监督制约机制,使新农村建设真正成为“民心工程、放心工程、节约工程”和采购“廉政工程”。
一、进一步完善采购公开和民主理财制度,确保群众在新农村建设中政府资金投入和采购的知情权及参与权是桶本。1、采购公开与民主理财制度是一项新农村建设和促进廉政建设之根本举措,在实际工作中采购事务的公开和民主理财制度的实施将有利于遏制与制止流于形式主义理财现象的发生,并能有效克服和排除群众(老百姓)对政府性投资采购事务开支、重大项目采购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不到真正落实的问题;2、新农村建设各项基础性工程采购牵涉到每一个农民的切身利益,群众应该、也必须参与其中;3、保障群众对政府采购事项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不仅是保障农民的权利,也是预防腐败发生的有效手段,更是治理商业贿赂的有效途径;4、因此,很有必要在新农村建设的采购中进一步完善采购事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制度;5、对新农村建设投入采购规划和各项采购工程项目进展情况、施工形式、投资及预决算等具体事项都应当通过相关媒体、公开栏和村民代表大会等形式向村民公开;6、采购中对各项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不仅需要公开,还要接受由县级审计、纪检(监察)、财政、农村由农民推荐的代表等部门(机构)组成的理财小组的审计和监督,从制度上确保各项采购工程和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化;7、对新农村建设中的上级政府转移支付采购资金要专款专用,不准任何人和任何组织以任何形式或名义的搞“移花接木”与“挪作他用”等现象的发生,否则,将严肃查处。

    二、强化采购资金的监管,加大采购资金审计(检查)力度,确保新农村建设采购资金的专款专用是廉政采购之主线。1、为确保采购资金合理、有序使用和安全运行,要逐级建立新农建设专项资金帐户,有关部门对资金的审批、使用要监督检查,真正实现专款专用的目标;2、与此同时,要加大资金采购的审计力度,从资金的拔付到项目的采购,要逐笔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的审计监督,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从而达到保证各项专项资金都用到新农村建设中去;3、对重点采购工程要实行预决算制度和施工监理制度,凡符合招投标条件的要严格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规范化操作;对不易实施招投标采购的建设项目,也要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定施工队伍,使其成为“阳光工程”;4、要积极鼓励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和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各级政府和农村基层组织要为监督创造有利条件,使社会监督能够真正实施到位;5、各级基层人大、政协和其他有关职能部门也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对新农村建设资金采购的每一阶段、每一个重点采购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6、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政府有关行政职能管理机关(包括采购人等)要对使用新农村建设资金所开展的采购活动在程度上加以重视,排除一切内、外界因素的干扰,让新农村建设资金的采购项目都成为“廉政采购工程”!

    三、进一步完善信访举报制度,畅通信访渠道,严格责任追究则是实现廉政采购的保证。首先,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必须积极培养广大群众的监督意识,增加老百姓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充分激发人民群众参与采购事务监督的热情;其次,有关部门对群众的举报(揭发)的问题要认真受理、及时核查,为群众参与采购事务创造良好的便利条件;3、最后,凡出现滥用职权、失职、渎职、贪污、受贿、挪用、侵占集体资产等等违法乱纪行为的,一律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对情节和行为恶劣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硅谷动力    作者:周乔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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