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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新中轴线保洁招标:“萝卜”招标有违市场竞争基本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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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 09:19:56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来源:金羊网
  
  据报载,被誉为“城市客厅”的广州新中轴线去年11月底发布新一期广州新中轴保洁招标公告,27个月共计1亿元保洁费,相当于每个月花费370万元,全数来自财政专项拨款,至今未公布中标单位。因招标设置的若干关键竞争条款,令和新中轴线公司同属城投集团的广州市建广机械化保洁有限公司(简称“建广公司”)具有明显优势,被质疑是“萝卜”招标。
  
  此项招标的最大疑点是,其关键竞争条款的“有针对性设置”。
  
  首先,招标条件特别规定投标人必须拥有广州市容环境卫生经营性服务性企业A级资质和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项目业绩一项或以上等条件,其明显的“破绽”在于疑似有意打击潜在投标人、排除外地投标竞争者及保护预定投标单位等等,涉嫌违反《招标投标法》。如建广公司有过中标上一期该项目的特殊优势,谁可匹敌?而且“类似项目”的定性任由招标方拿捏。
  
  其次,招标采用综合评标法,投标者技术实力、过往业绩、投标价格等分别占30%、60%、10%的权重。颇堪玩味的是,国家规定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权重不低于10%、不高于30%,广州市据此具体规定权重不低于20%。而此次招标偏偏违反市政府规定,只取最低权重10%。此举虽有不违背“国家规定”的幌子,却难保证不会出现报价最高者中标的违反常规结果。最后可能就是建广公司凭特设优势条件而不是价低者得的正当手段将对手击败,实现城投集团“兄弟”间将1亿元保洁费“同煲同捞”,肥水不流外人田。
  
  又一疑惑是,招投标“加分”条款也内有乾坤。按行内人士之见,招标“综合打分”得分越高中标概率越大,竞争最终输赢基本在10分到20分之间,而建广公司仅凭“有类似项目保洁”与获得省级奖两项就可额外加15分……面对诸多质疑,新中轴线公司最“硬”的回应除了强调“招投标的一切程序都依法依规进行”之外,另一条则强调由于花城广场经常有国内外政要前来参观考察的特殊性,中标者为“有实力且觉悟高的国有企业更合适”。在市场经济如此活跃的时代,还扛出“国有企业”的招牌当挡箭牌,排挤民营企业,不仅有明显的企业性质歧视,且十分可笑,还更加重“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的猜疑。
  
  新中轴线保洁招标的竞争条款属不属于为“同门兄弟”量身定做,质疑方的指证与被质疑方的辩解呈现在公众的眼前。是非虽然尚无官方权威定论,但公平正义的天平实际向哪一方倾斜,恐怕已经不难分辨。
  
  设定特殊条款以使“兄弟”赢得绝对的优势,践踏了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基本原则。这一疑案何去何从,公众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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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3-6 09:26:07 |只看该作者
“广州市据此具体规定权重不低于20% ”——这是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要求。
上述项目走的是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好像是建委管的,所以不执行价格权重最低20%。
各个部门互相割据,大家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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