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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民生工程项目将实行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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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6 16:50:10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今后,工程类民生工程项目及其他需要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民生工程项目都将实行招投标,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记者昨日从有关方面获悉,为规范民生工程项目建设,加强资金管理,《合肥市民生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出台实施。

  根据规定,民生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将实行分级管理。市本级投资建设的项目,各区投资概算金额在《合肥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规定范围以内的项目,县(市)投资概算金额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均由合肥招标投标中心负责组织招标。各区投资概算金额在采购目录规定范围以外的项目,由各区政府采购部门根据相关规定组织采购;县(市)投资概算金额5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县(市)招标投标中心参照实施。


  招标文件自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但考虑到部分民生工程特殊情况,《办法》提出,需按照“绿色通道”缩短招标时间的,业主单位在项目申报时注明,经市民生办和市招管局批准后实施。对于专业性较强的民生工程采购项目,则坚持事前论证、规范招标、标后监管、全程跟踪服务,随机选点现场检查组织验收。

  同时,《办法》提出,将建立招标企业诚信库。部分预算金额未达到招标限额的项目,可在打包后从投标企业诚信库内选择企业采用邀请谈判、询价或摇号方式操作。此外,其他公益类项目招投标管理也将按照该《办法》执行。(稿源: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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