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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实务讨论(一)——竞争性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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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使者

把招标做出战斗的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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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6-12 12:29:51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前段时间,毅青老师的一篇帖子《竞争性谈判有允许高价成交的吗?》引起了广泛地讨论。另外,在论坛中网友们也提出了很多在竞争性谈判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本人有幸在过去的几年中主持了近二百个竞争性谈判项目,这个说起来可能比较可笑,在济南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存在期间(该办公室在2008年初更名为济南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整建制由济南市财政局划归至济南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从政府采购监管机构变成了集中采购机构。现在济南市财政局已另外成立了政府采购管理处,行使济南市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职能),大概有五六年的时间,济南市因为没有可以执行的《政府采购目录》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竞争性谈判基本上成为了济南市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本人还曾经写过一篇《政府采购怪现状——竞争性谈判被滥用》的文章,后因各种原因未能最后成文。

今天就“竞争性谈判”这一专题写点东西,把我在以往的项目中遇到的一些问题、经验和感想拿出来,与大家共同进行一下讨论!

竞争性谈判,应该说是政府采购实际实施过程中采用频率仅次于公开招标的一种方式(邀请招标实际采用较少)。

在全国范围内,能够为竞争性谈判的其实际操作提供依据的似乎只有《政府采购法》中寥寥的几段话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2007〕2号)第三条“统一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和询价采购方式评审方法”的一段话。这就给广大的政府采购从业者出了一个难题,竞争性谈判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到底应该如何操作呢?

地方上,其他省市我不太了解,山东省财政厅在2007年颁布了一个《山东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对竞争性谈判、询价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程序和规则均进行了规范和细化,给在山东省境内实施的竞争性谈判活动提供了重要的操作准则和依据。
男,1976年生人,现居山东济南 让我们面对现实,让我们忠于理想~~~ 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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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王

23#
发表于 2016-2-19 15:58:29 |只看该作者
好人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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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7 14:29:05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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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 19:52:16 |只看该作者
政府采购法对于竞争性谈判和询价的要求不是太到位,对于山东省财政厅在2007年颁布了一个《山东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之前有接触过,本人对这办法不感冒。
     本人重来没有代理过政府采购项目,单位也没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格,新人!
我只向真理低头,keep wal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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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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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2-10-2 19:49:01 |只看该作者
    不错,我带着问题到论坛找相关的帖子,把版主的精华帖找出来了
  [s:125]
    可惜啊,版主好久没有发帖子了,也好久没有上社区了。我们学习的机会少了很多。
    对于竞争性谈判和询价,我本人也有很多的疑问,有时间再把问题搬出来,请教大家。
    广州这边,其实,采购人多喜欢公开招标,哪怕没有达到公开招标的限额。
我只向真理低头,keep wal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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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骑士

19#
发表于 2012-9-3 18:41:01 |只看该作者
这个帖子把竞争性谈判的程序剖析的很透彻,是一个很经典的帖子,我收藏了!
好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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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

18#
发表于 2012-5-27 10:47:11 |只看该作者
佩服、学到不少东西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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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1-12-24 10:03:40 |只看该作者
竞争性谈判能用综合评分法吗?按照2007年2号文是应当比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再说用综合评分法好像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处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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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1-12-1 15:07:16 |只看该作者
个人基本同意楼主的观点,实际操作中也是如此操作,但有一点如果是想搞猫腻,任何一种采购方式均有空子可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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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15#
发表于 2010-8-9 22:29:01 |只看该作者
应该是重新招标吧,除非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了第一名中标候选人废标后,可以选择第二名中标候选人。
怀念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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