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7895|回复: 1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新问题随时发生[问题]

[复制链接]

0

主题

0

好友

5

积分

侠客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6-4-8 07:36:46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最近招了一个小标。公告到期开标,只有1家应标。经采购办批准,对该唯一投标商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审查投标文件,全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价格也在预算以内。但用户方提出这个投标价还不够低,有拒绝中标的意思。
    我的问题是这种拒绝是否可以?
如果拒绝,投标商可否投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5

主题

107

好友

2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版主勋章 社区明星 终身成就奖 最爱沙发 社区劳模

15#
发表于 2006-4-12 13:42:55 |只看该作者
单一来源意味着卖方市场,虽然可以谈价格,但是谈价格的余地很小。
基本上满足财政预算也就那样了。
e-mail:ctcitc@163.com;QQ:7584663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7

积分

新手上路

14#
发表于 2006-4-12 10:07:34 |只看该作者
要想在单一来源的情况下,降低价格确实比较困难,因为单一意味着垄断!操作规范即可!
橡木世界 http://endeyin.nbmanage.com email:endeyin@hotmail.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5

主题

107

好友

2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版主勋章 社区明星 终身成就奖 最爱沙发 社区劳模

13#
发表于 2006-4-11 16:21:55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古越龙山 发表
[B]从最后的结果来看,其中是否有.......?  是不存在的。
用户希望得到更低的价格也是可以理解的。
我是想了解单一来源这个方式的操作规则 [/B]

单一来源采购方法,应该先发一个征询供应商的公告,如果没有合格的供应商或只有一家则可以直接采用单一来源。

另外公开招标中只有一家投标人,则不能开标也不能打开文件。这时候有两种选择,
一、招标公告可以认为是发了征询公告,如果招标文件中没有歧视条款或倾向性,采购人也认认可,则可批准转为单一来源。

二、如果招标文件中有歧视条款或倾向性,或采购人还了解有别的供应商则可以申请重新招标。
e-mail:ctcitc@163.com;QQ:7584663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5

积分

侠客

12#
发表于 2006-4-11 15:25:12 |只看该作者
从最后的结果来看,其中是否有.......?  是不存在的。
用户希望得到更低的价格也是可以理解的。
我是想了解单一来源这个方式的操作规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7

积分

新手上路

11#
发表于 2006-4-11 09:32:13 |只看该作者
看来用户有还有潜在的供应商,此供应商抓住用户不放,又不去参加政府采购,其中是否有.......?
或者取消采购任务吧!用户的理由实在不够充分。
橡木世界 http://endeyin.nbmanage.com email:endeyin@hotmail.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5

主题

107

好友

2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版主勋章 社区明星 终身成就奖 最爱沙发 社区劳模

10#
发表于 2006-4-11 08:36:05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古越龙山 发表
[B]用户的理由是说别人价格还可以更低。
我们不如用户了解行情。 [/B]

你不转为单一来源谈判,不打开供应商文件怎么知道这家的报价?怎么知道还有比这家供应商更低的价格?

这是程序问题,程序的原则就是公平。

你转为单一来源,就是认可只从这一家购买货物。

如果你了解还有另外的供应商,不希望单一来源谈判,应该这样处理,在打开文件之前就决定废标,然后重新组织招标。理由可以是公开招标不足三家投标人。
e-mail:ctcitc@163.com;QQ:7584663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5

积分

侠客

9#
发表于 2006-4-11 06:57:13 |只看该作者
所以我说了,随时会有新问题。
应该有部门进行“释法”,现在有立法没有释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
匿名  发表于 2006-4-10 20:29:53
这个问题其实比较复杂。因为本人也没有遇到过此类问题,只能初步猜想。

因为,现在,许多实施细则都还没有出台,想找依据比较困难。

导致您觉得不好办的原因,就在于,既然只有一家投标,就应该承认招标“失败”,再转入单独来源采购。那时,不以原来的投标文件为依据,就容易理顺了。

类似的问题,推荐您看看林善谋所箸《招标投标法适用与案例评析》一书。该书是目前我见到的比较详细分析招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应用以及各个有关法律冲突如何处理的书籍。
回复

使用道具

0

主题

0

好友

5

积分

侠客

7#
发表于 2006-4-10 19:59:50 |只看该作者
用户的理由是说别人价格还可以更低。
我们不如用户了解行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Archiver|手机版|bbs.ebnew.com

GMT+8, 2024-11-24 07:00 , Processed in 0.075551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