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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表示抗议--这个版块不太会受政府采购集采机构或监管机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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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6 10:57:08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政府采购”这个版块一直都比较冷,但本人一直在关注着。我希望能在这个版块中学习同行经验,听取供应商的建设性的意见。但这段时间以来我是失望的。版块的发帖量总是很少,回帖和跟帖的人不多。同时所发的帖和回帖明显带有倾向性。特别是版主有时也有误导视听之嫌,似乎在鼓励片面或偏激的言论。对政府采购集采机构或监管机构的贬低较多。虽然作为政府采购监管机构的工作人员,我不否认政府采购中阴暗面的存在,但我相应这不是主流,至少不是方向。如果没有更多客观公正、有正确引导方向的帖子,这样的版块又有存在的必要吗?难道这个版块只是为了攻击或贬低而存在吗?也许我们更应致力于促进政府采购的健康发展。可以有批评,但不能只能批评或倾向批评。应多提解决办法,多客观公正分析。

  一家之言,未必正确。有冒犯之处,请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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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ztitc + 3 认真对论坛工作提出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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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30 11:55:56 |只看该作者
有点倾向性在所难免。努力避免误导,也同样希望畅所欲言的讨论。
无欲而钢 邮箱:wyqk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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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30 11:38:51 |只看该作者
作为投标人,据我所遇到的所有项目,我个人理解是:招标需要水平,控标需要技巧,投标需要智勇双全。招投标就是斗志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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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4 10:33:12 |只看该作者
谢谢19楼网友的发言,对我的文字错误提出和纠正!

匆忙之中,未能仔细核对,也对万玉涛同志表示深深的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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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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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4 10:29:15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14楼gzztitc于2010-03-01 11:30发表的  :
我对hetan719 网友意见的几点看法



首先,再次说明:对 hetan719 网友大胆提出个人的看法和意见,我个人表示欢迎!
.......
来纠正总版主的一个文字疏忽,您提到的政府采购信息报的万玉宝,实应为“万玉涛”。。。。
衷心希望与各位政府采购、招投标代理领域内的各位专家交流学习,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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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 13:17:41 |只看该作者
引用楼主hetan719于2010-02-26 10:57发表的 个人表示抗议--这个版块不太会受政府采购集采机构或监管机构欢迎 :
  “政府采购”这个版块一直都比较冷,但本人一直在关注着。我希望能在这个版块中学习同行经验,听取供应商的建设性的意见。但这段时间以来我是失望的。版块的发帖量总是很少,回帖和跟帖的人不多。同时所发的帖和回帖明显带有倾向性。特别是版主有时也有误导视听之嫌,似乎在鼓励片面或偏激的言论。对政府采购集采机构或监管机构的贬低较多。虽然作为政府采购监管机构的工作人员,我不否认政府采购中阴暗面的存在,但我相应这不是主流,至少不是方向。如果没有更多客观公正、有正确引导方向的帖子,这样的版块又有存在的必要吗?难道这个版块只是为了攻击或贬低而存在吗?也许我们更应致力于促进政府采购的健康发展。可以有批评,但不能只能批评或倾向批评。应多提解决办法,多客观公正分析。

  一家之言,未必正确。有冒犯之处,请海涵。
做为版主和网站不会有倾向性,贴子是自由发的,当然带有发贴人的倾向性,版主鼓励和保护每位发贴人的权利,当然版主尽管主观上注意不带有倾向,也还是自觉不自觉的有个人的爱好在里面,谁也不能免俗吗,如果您认为贴子有某种您认为不适当的倾向存在,没有关系,您也可以发表您认为正确倾向的贴子,版主也会保护您的发贴权利,您发贴多了,这倾向不就纠正了么,在这种自由发贴的地方,您不能阻止别人发贴,因为这是他的权利,保护他发贴的权利正如保护您的发贴权利一样,但您可以尽可能多多发贴,所以请您把对贴子的意见转化到您自已发的贴子上面版主会非常欢迎。发贴少人气小也不要紧,您这一发贴人气不就上来了吗。
    还是要感谢您的贴子,为表达我的感谢,我准备给您加五个金豆,这是我的最高权限,顺便说,给金豆有多种含义,主要是鼓励发贴,学问就是学和问,就是要有人提问有人质疑才会使学问精进。所以有时网友提一个好问题我都会给五个金豆。这可不是开玩笑,如果当年不是孔老先生弟子们的精采发问,怎么会有论语伟大著作的产生?
请访问我的专栏:https://www.zhihu.com/column/c_1369520268952559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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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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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 10:24:06 |只看该作者
老实说,关于政府采购这一版块为什么人气不够,或者说大多数人都政府采购中心报有一定的看法,
一个主要原因就是现在的政府采购,还处在一个半垄断状态,
而多数政府采购集采机构或监管机构都和主管的财政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至少在我们这里,市政府采购集采机构就完全垄断了所有市区的货物采购,
而且是硬性规定,
众所周知,缺乏竞争和过度恶性竞争都容易引发腐败,
政府采购本应讲求三公,但在这种情况下,没有了竞争,又和主管部门关系暧昧,
做起事来第一缺乏了不断学习的动力,没有了危机感,
第二,容易在一些采购过程中无可奈何的接受部分上级领导的明示或者暗示,毕竟也许曾经就是一个系统的,
而基本上属于自己监督自己的整个采购过程又让权力无法得到监管,
我相信楼主的人品,相信你能够严于律己,
但你还是无法改变政府采购的这个尴尬现状,
现在广西区政府已经明文规定取消政府集采中心,但是因为触动到太多利益,仍然无法真正实施下来,
希望我们都能够迎来政府采购的春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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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 22:47:10 |只看该作者
刚看到gzztitc总版主的长文回帖及hetan719 的回复,向二位表示由衷地敬意!

gzztitc总版主的尽力尽责相信大家深有体会,hetan719网友对社区的主人公精神想必大家也能看出,社区有如此敬业的斑竹,如此热心的网友,何愁不更加发展壮大?!

就让我们携起手来,好的发扬,不好的改进,打造招标采购人更好的社区!
招标师之家——招标师的网上家园 http://www.chinabidding.com/pub/zxzx/zbs.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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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 14:46:20 |只看该作者
  作为论坛社区的一员,首先惊叹也感谢总版主的认真负责和严谨!
  本人要客观表明的是,自己所发的帖是一时感言,可能激动多于全面。
  无论我的帖该作何评价,但我相信本人的初衷和出发点和总版主及其他网友是一致的。
  在此我不是想做什么辨论,只是表明个人观点:1.本人虽“半路出家”,但热爱政府采购事业;2.政府采购工作中成绩和问题是并存的,但整体方向应该是不断进步和完善;3.本人会从自身工作出发,为政府采购工作做出微薄的努力;4.本人非常喜欢社区论坛,也会努力充当一名热心的参预者。
  还是要谢谢社区论坛,谢谢严谨负责的总版主!
坚持是一种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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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 11:30:13 |只看该作者
我对hetan719 网友意见的几点看法



首先,再次说明:对 hetan719 网友大胆提出个人的看法和意见,我个人表示欢迎!


其次,我感到,他的意见不很全面,值得分别分析、说明和探讨。


第一点:关于论坛的受欢迎程度和倾向性问题:



我承认,该政府采购分版块如今人气不高,发贴和回帖都不多。这里面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内容不能吸引专门从事政府采购的集采机构的网友;人们被“招标师考试”问题大大吸引,影响了其他版块;其他代理机构的人员,讨论政府采购问题不很深入,等等。


有一点,我必须说明:我主张的是关心政府采购事业的全面,包括成绩和问题;不是为了单纯的为使大家高兴而献上“可口可乐”,也包括提供治病强身的中草药!


由于我们有了《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的做后盾,有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口号,所以,人们才能公开的批评和声讨谴责一些不良现象,包括其他领域很少见的对政府部门的批评。


我承认自己是有“倾向性”的;这里的想法和目前政府采购的主流认识不同。人们的思维,总受到一定的影响,总会有应该坚持什么主张什么的意见。我所知道的“国际惯例”,反对的,不是人们正常的“倾向性”,而是“歧视性”,是有意排斥某些投标人的非正常的做法。


我的“倾向性”可能多少反映在“力争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力争“对采购招标投标的深层次问题”进行分析和讨论上面。


我以为自己的想法是对的;不知楼主和其他人以为如何?


第二,关于转贴奖励分的问题:



我赞同bidboy版主的意见,转贴不等于同意其意见。


有的时候,我转贴时加上自己的注或者说明,提示注意其内容或者表示不同意见。但在大多时候,我自己也在学习,也在思考其文章是否正确,是否说的精辟?也许,没有成熟的意见,就不加说明。我想,不少网友也是这样做的。特别是在尽快迅速转贴的时候。


我也赞同star119的说法,为了活跃“政府采购”分版块,对及时转发可能引起注意的话题,适当多给一点奖励分,也是一个措施。当然,我的理解与掌握是否准确,还请大家批评指正!


至于关于政府采购价高的说法,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我以为没有真正分析清楚和在实践中解决。这是为了深入讨论,不是想法贬低和攻击某些人。希理解。


第三,关于格力事件



自从200911月,各大媒体纷纷报道“格力转告广州市财政局”的消息以来,作为热点,央视和新华社以及多种媒体网站,均大量报道了该事件。没有人准确统计各种意见的比例,新浪网我看到两次网友投票,大致是:认为此次空调招标有问题的占7090%,认为格力有道理的也是多数;不同意见,包括广州市财政局长的意见、朱永平律师的意见以及有关的文章,是相对比较少的。数量的多少,代表一定的人们的思想情绪,不等于正确的答案。


本社区论坛,基本上转发了各种意见,主要在政府采购分版块;在招标投标分版块,我设立一个“链接”,这样,便于大家查看和自己做出判断。


当然,随着对问题的了解搜寻,我逐步也形成了自己的看法。


目前,格力一方认为,自己受了委屈,对方有“猫腻”,决心要讨个说法;


而广州市财政局一方,认为:格力是炒作。借用财政局长张杰明的说法,该招标一点“瑕疵”都没有。


双方看法的差距竟是如此之大!


而奇怪的是:有关的当事人,比如番禺医院,比如广州化建和美的;比如其他投标人,乃至我们的许多监管部门的领导,竟无人对此表态??!!


本事件的关键问题,应该是其招标文件的★星号到底是怎么回事?合理不合理,有没有故意和歧视性?格力到底是文字错误还是实质上不响应?具体的情况是怎么回事?评标专家到底是怎么评的?等等……特别是,此案例,还提出了不少政府采购的深层次问题……


遗憾的是,除了本人写出了长篇剖析文章,对此收集资料,分析与推测,其他消息很少看到。估计,看了本人文章的人也不多。如果对此问题有兴趣,建议看看新华社的视频采访节目《格力状告财政局的背后》其中有具体对“实质性问题的双方看法”。


本人的看法是:主要分析此案涉及的招标,以为有诸多问题,必须弄清和纠正。


虽然,不知道是不是此案客观上促进了广东省地方执行《政府采购法》实施办法的出台;但是,本人以为,回避格力空调的具体事件,再好的文件和说法,也是难以真正落实的。


第四,衷心希望:



本人发表了对hetan719网友意见的个人看法;欢迎他和大家提出赞同于不赞同的意见!


但是,那不是主要的。本人以为,我想对hetan719说:作为中国第一批的招标师,作为一名积极网友,对社区“招标师板块”作出贡献的一名网友,更应该考率并且以实际行动为“政府采购板块”作出更大的贡献。



我们都应该感谢北京必联公司的领导!他们为大家提供一个免费的交流平台。应该说,我们每一个注册会员,也都是它的主人!社区论坛的人气,要靠大家来维持。


我作为总版主之一,享有免费赠阅的《政府采购信息报》。我常学习阅读其主要内容。我自己感到,该报是办得不错的,特别是万玉宝写的政府采购案例分析以及常常有的对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系列讨论分析文章,都是非常有益的。在其网站上,都有公布和免费下载。只是个人无力全部转发。


同时,我还以为,即使如此,对其比较好的案例分析和文章,也还有深入讨论的必要。


本社区人才济济,藏龙卧虎。我看到,其他版块有不少原创的好文章,或者提出的好的问题。衷心希望:hetan719网友和更多的人们积极行动起来,配合bidboy版主,把政府采购分版块改进、提高,让它也成为受到集采机构人士们欢迎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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