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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中国式管理的幽灵:我不同意你,就有权打倒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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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5 13:40:13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原文地址: http://blog.sina.com.cn/u/49abe88b0100bqwq

知名财经作家吴晓波在其《大败局Ⅱ》一书的自序中,在深入剖析中国企业失败的原因时如是说:当今中国的商业界仍是一个潜规则横行的时期,正如文学家余秋雨对中国历史所观察的那样,“我们的历史太长、权谋太深、兵法太多、黑箱太大、内幕太厚、口舌太贪、眼光太杂、预计太险,因此对一切都‘构思过度’”。我们至今缺少对一种简单而普世的商业逻辑的尊重,缺少对公平透明的游戏规则的遵循,缺少对符合人性的商业道德的敬畏。所有这一切都使得中国企业的神话或悲剧都难以避免地蒙上了一层莫名的灰色。

在此,我们不禁要问,那个幽灵般潜规则到底是什么,又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魔力让企业常常陷入莫明和莫测的凶险中?

我们首先回到现实生活的层面上来寻找答案。2008年10月5日下午,北京满学会会长、百家讲坛主讲之一、著名历史学家阎崇年在江苏无锡新华书店图书中心签售时,被一青年男子扇耳光。据报道,该男子因对阎崇年所表述的一些学术观点不认同,指其为“汉奸”,所以采取过激行为。

再往前,于丹因为《论语心得》赢得大众的赞誉,马上就有北大清华等校十博士联名抵制于丹,并振振有词地在网上发表《我们为什么要将反对于丹之流进行到底?》,而且跟贴云集,好不热闹。

在网络上笔者也因发表文章,作答心理咨询等,亲身经历过数次持不同观点者的人身攻击和谩骂,并引发出声势浩大的网络大战。

在此似乎可以得出这样不成文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法则:只要我的观点与你不同,或者只要我不认同你的观点,我就有权对你进行人身攻击、谩骂甚至施之于肢体暴力。一句话,只要我不同意你,我就有权打倒你。

只要我不同意你,我就有权打倒你。这是一个多么荒唐的逻辑,但在现实生活中为什么这样的现象总是屡见不鲜,甚至连政治生活中也不例外。发生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的文化大革命,把这种权力演绎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连夫妻、父子、兄弟姐妹都可能因某种观点和意见的不同反目成仇。从台湾一次次的政治闹剧中,不同的党派和立场对立者可以在立法院这样的地方拳脚相加,大打出手,简直到了不可思议的程度。

只要我不同意你,我就有权打倒你。虽然荒唐,但一定也会有其存在的价值和理由,否则大千世界不会有这么多人,公然大行其道。

下面我再回到历史中寻找答案。众所周知,中国历史上出了一个孔圣人,他说过的话曾经既是国家最高的法律依据也是社会大众普遍的道德标准,连家庭生活也概莫能外。另外我们的老祖宗还发明一种让老百姓相互牵制和控制的刑罚,就是株连无辜的连坐法和族刑,椐《尚书》记载,夏启和商汤在出征之前的训词中威胁部下,警告他们如果在战争中不听从命令,就会将犯者连同其子一起处死,这是族刑在立法上的最早记载。历代封建王朝为了巩固其专制统治,都毫无例外地沿用了这个刑罚,一个人犯罪可能株连九族。

如此,天下只有一个法律标准和道德,一个人违反个标准涉罪都可能株连很多无辜的人,因而每一个为了自身的安全,都必须像维护自己生命一样维护这个通行天下的标准,否则就可能给自己招来杀身之祸。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人人也都是监督者,人人都是执法者。如果有人违反了圣人之言,大家必然会口诛笔伐,群起而攻之,甚至动用家法和私刑惩罚你、消灭之。在此,我们又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传统的宗法社会是一个人人自危的社会,只要你违反了圣人之言,我就有权反对你、打倒你甚至消灭你。

但是,传统的儒家经典大都是抽象的思想和言论而非具体的行为规范,而且每个人的认知程度和理解也绝非千篇一律,每一个都会有自己的理解和标准。上述标准就会演变成只要我认为你违反了圣人之言,我就有权反对你、打倒你甚至消灭你。最后在现实的生活中,就会把不允许别人犯错误当作自己毕生的使命和责任,这也是中国传统社会最没有人性和最不人道一斑。以至于荒唐的、逻辑都能生活的基本法则,只要我不同意你,就有权反对你、打倒你甚至消灭你。

然而,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一个人为了维护自己犯错误的权利,同时还要不被消灭的打倒,就必须不断地提高自己实力、权力、势力,像蜘蛛结网一样编织自己的错综复杂的保护网,提高自己的安全感。所以,才会有“我们的历史太长、权谋太深、兵法太多、黑箱太大、内幕太厚、口舌太贪、眼光太杂、预计太险,因此对一切都‘构思过度’”。一切都是这个荒唐的逻辑:只要我不同意你,就有权反对你、打倒你甚至消灭你。这也是中国式管理中幽灵般潜规则。

因为这个规则,你必须一贯“正确”,哪怕错了也不能让人知道,也不能让人说出来,并且还需要不断用别人的错误来证明自己的无辜、正确和强大。

因为这个规则,处于强势地位的得道得势者必然会变得变本加厉和疯狂,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打压对手、消灭异己。处于弱势地位的人,也会在夹着尾巴做人的同时,积极寻找机会、制造混乱,一旦得手必然会置对方于死地而后快。正所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因为这个规则,每一个人都必须对内拉帮结派,对外广求利益同盟,寻求权力庇护,结党营私是最惯用的伎俩。

最可怕的是,因为这个规则每一个都不知道自己的敌人在哪里,可能身边的每一个都自己的敌人。

因为这个规则,再有涵养的人一生都起码要被逼疯一次。

因为这个规则,哪怕天下最善良的人,最终都会变成一个专制、独裁、暴力的专业爱好者。

……

在这种潜规则的作用下,作为一名企业家,一生需要面对多少的对手和敌人,没人能知道;一生需要编织多少的关系网来保护自己,也没有人能知道;需要消耗多少人力、财力、物力来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和地位,也不知道;最终能否平安度过一生,获得善终,也没有人能知道。

诚然,历史总在前进,社会总在发展。但荒唐的逻辑和规则在其荒唐性没有完全被释放前,还是有生命力的。所以,在这样的背景下,妥协和中庸是最高智慧的表现。作为一名企业家,如果不懂得妥协、不懂得中庸,不懂得见好就收,哪怕你做得和圣人一样完美无缺,也总将会被那些不是圣人的人以圣人的名义杀死。因为,只要有人不同意你,他就有权打倒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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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旭瑜律师

2008年11月3日于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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