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在北京新世纪日航饭店举行。来自政府机构、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企业和媒体的70多位专家、学者聚焦“公共资源交易理论、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和立法、公共资源交易网络平台、大数据及信息安全和当前公共资源交易热点问题”四个最新、最热、最前沿的主题,多角度、全方位的探讨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发展的方向和实践中发现的问题,旨在共同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发展。 file:///C:\windows\TEMP\ksohtml\wps7E19.tmp.png 尚不具立法条件 从现有交易规则寻求共同规则
近年来,尽管各地公共资源交易改革都进行了有益探索,但公共资源交易中仍然存在困惑和挑战,仍需进一步深入明确交易平台的设立与使用方的法律关系、平台使用方之间的法律关系、监管、交易活动的实体、信息化和立法层级六大问题,建纬(北京)律师事务所谭敬慧认为。目前,虽然在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同时并行《政府采购法》、《土地法》等多部法律,但没有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法,但目前只适合做地方性立法和对交易平台做规范,南开大学法学院何红锋教授再梳理了地方政府立法现状,从监督管理和法理两个角度提出目前我国尚不具备统一规范综合立法的条件。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曹富国教授认为,今天我们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否需要在立法上有所作为,需要一个改革的法治路径,很值得思考。他建议,在现有公共资源的各个交易规则环节,寻求最低限度的共同的规则,通过规则的有限的统一,实现市场的统一。
理清市场与公共 构建统一协调的管理体制
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目的在于,把分散的交易进一步规范,维护市场主体利益。国家在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和招标投标电子化的过程中,特别强调要鼓励交易系统的市场化竞争,但当“公共问题”与“市场问题”结合时,由于政策基础发生变化将面临两个方面的挑战:一是公共问题与市场问题如何结合;二是竞争性缔约理论基础与电子平台间的关系,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于安教授提出。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连接着市场和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建设中,厘清公共资源交易各方面主体的定位尤为重要。国信招标集团荆贵锁副总裁认为,公共资源交易的相关主体的定位是变革能否达到预期效果的关键问题之一,特别是在监管定位上要需淡化事前监督,强化事后监督。山西财经大学教务处副处长郗伟明教授分析了政府采购、土地使用和矿产资源交易、工程建设招投标和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四个领域的公共资源交易的功能属性,从理念变革的角度提出了公共资源交易需要从市场和政府边界实现各自的职能、构建统一协调的公共资源管理体制。
此前一些地区在整合过程中,过于强调政府主导,追求系统建设“所有、所用”,从投入到建设大包大揽,造成系统固化、硬件固化、画地为牢、市场分割的僵化局面。“菏泽模式”提供了引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的新视角、新途径。山东省菏泽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局潘炳波认为公共资源配置治理体系、公共资源交易的责任和激励机制、公共资源配置市场体系的健全和开放三个问题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始终值得关注。
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徐焕东教授就目前公共资源交易中部门管理及综合管理内部的责任、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关系作出分析,并对未来优化提出建议。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理论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关键性
国际关系学院公共市场与政府采购研究所所长赵勇教授认为,故宫修缮案工程被叫停来看,公共资源交易理论建设和专业人才培养面临的局面十分紧迫。他认为,目前在现有的采购制度的框架下,采购人员的能力素质与承担的工作要求的匹配性、相关人员的认识水平、准确确定采购需求、合理应用采购工具、重视合同管理、实现采购工具的多样化对采购结果都起着重要的影响。
公共资源交易是涉及到其他学科的交叉性综合性学科。在当下,具有集成性的专业知识体系,是十分必要的。公共资源教育理论和教材如 适应现实和未来的需要?如何从公共资源交易实际出发培养专业人才?
中国政法大学国土资源研究所主任李显冬教授认为,公共资源交易的理论体系应定位于法律规范系统,系统的构建需要解决好综合性、层次性、灵活性和系统性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王丛虎教授认为,公共资源交易学科的具有五个方面独立的特质,其理论基础与基础理论应当来自领域专家们的共识、认同与应用可以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天津城建大学李德华副教授对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教材的内容、架构和重点问题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林楠峰认为新环境、新背景下需要多样化设计公共资源交易方式,此外还要加强采购人员的能力建设。
大数据在公共资源交易中的意义
公共资源大数据的建设涉及数据的收集、加工、存储、挖掘、共享等环节。由于大数据的4V特性,只有各个主体之间开展充分互动,才能创造出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各方诉求的信息传递和利益分配机制。
北京国信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朱建元总裁发言时指出,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经过15年的积累在招标采购行业大数据研究方面不断的探索,希望能够凭借大数据的应用解决长期以来招投标行业存在的数据分割、交易需求难以科学界定、决策成本高等问题并且辅助招标更加公开透明。
相对传统数据库和电子化,大数据将带来思维模式、商业模式和管理方式的巨大变革。北京建筑大学特聘陈川生教授通过三个人工智能技术在不同领域应用的生动案例,分析了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实现对大数据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挖掘和应用的可能性。 同方计算机有限公司市场部刘杰鹏认为,大数据在标准化建设和履约验收阶段应用具有重要意义,建议将大数据服务纳入政府采购目录,推动大数据产业的发展。
公共资源交易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其发展受到各种条件的影响和制约,现在总体工作还处于探索阶段,走向成熟还需要较长的实践,不可能一蹴而就。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李小林副会长提出要明确主体的责权利,解决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过程中信息数据的搜集等共性问题,呼吁专家们分期分专题讨论一些相关问题,争取达成可供决策参考的共识。
国际关系学院党委书记刘慧总结时指出,公共资源交易的问题不是缺一个法,而是因为法律太多相互打架。所以在立法之前,要慎重调研,之后再思考立法问题。现在的实践是一种粗放型的实践,而理论研究则需要冷静下来。在对实践的研究上,要实现理论界、政府和企业界的联系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