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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重磅||招投标活动中不得要求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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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6 08:48:27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重磅||招投标活动中不得要求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重磅||招投标活动中不得要求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原创 2016-05-25 高飞 e招标学苑

e招标学苑
微信号 e-bidding
功能介绍 招投标思想领袖和电子招投标行动先锋的交流平台
file:///C:\Windows\TEMP\ksohtml\wpsA8D1.tmp.png        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函[2016]462号),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招标活动中,不得要求企业提供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可通过扫描复印件中的二维码查询信息。file:///C:\Windows\TEMP\ksohtml\wpsA8D2.tmp.png小编有话说        


企业在投标时经常需要提供资质证书,而且是纸质原件,在开标现场接受核查,目的是防止投标人造假。如果投标人真的存心造假,又岂是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看一眼纸质原件就能判别的?这种做法非常原始,而且极大地增加了投标人负担,尤其是同时开几个标时,投标人焦头烂额,不得不准备好几套“原件”。        


其实,最有效,也最高效的办法是通过统一的平台验证,它不仅具有唯一性,而且可以通过网站、二维码等信息技术进行查询,是李逵还是李鬼,分分钟看清楚。这可以在根本上验明证书的真伪,大大提高效率,并为真正实现无纸化电子招投标奠定基础,住建部的通知可谓与时俱进。file:///C:\Windows\TEMP\ksohtml\wpsA8E3.tmp.png        


小编认为,下一步就应该是二维码也无需提供,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通过公共服务平台的信息共享即刻便可查询到企业的资质情况,这一天就快来了!【通知】原文请点击左下方“阅读原文”查看长按图片,选择“识别图中二维码”加关注

原创版权归@e招标学苑 所有 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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