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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鱼,政府调查输给了媒体  新华网 【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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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2 08:38:05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天价鱼,政府调查输给了媒体


新华网 2016022009:31:59 来源: 法制日报

    天价鱼”事件,政府的调查输给了媒体,似乎是媒体在牵着政府部门的调查跑,如此被动而难堪的局面,难道不是敷衍与懒政的结果吗


    节后这些天,哈尔滨“天价鱼”事件的调查动向始终被各大媒体重点关注,中间虽然多次出现反转,以致让人有一种扑朔迷离之感,但随着媒体的深挖和越来越多受害消费者的介入,事件已经逐渐明朗化了。


    据《新京报》报道,18日,上海游客赵先生向记者提供了哈尔滨“天价鱼”事件涉事饭店开具的手撕发票,18张500元、3张200元,共9600元手撕发票。记者在黑龙江省地税局系统查询200元面值发票的代码和票号发现,纳税人名称为“百胜餐饮(沈阳)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与涉事饭店的工商登记信息不符,500元面值的共9000元发票则无法查询到任何信息。目前,黑龙江省地税局已介入调查。


    从近期媒体的调查可以看到,涉事的“北岸野生鱼村”饭店涉嫌多项违规违法经营。首先是虚假宣传、以次充好,销售的是普通鳇鱼,却假冒野生鳇鱼欺骗消费者;其次是不正当竞争,以提成的方式向导游和出租车司机行贿,诱使其为饭店拉生意;最后也是最严重的一条,就是刚刚被媒体曝光的,涉嫌使用虚假**发票,这个问题严重的可能会触犯刑法,要承担刑事责任。上述媒体调查出来的问题每一项坐实了,饭店都不可能只是像现在这样,关张就可以大吉了。


    几天前,涉事饭店“明码标价,不违规”的政府调查结论言犹在耳,随即便有这么多的问题被媒体揭了出来,如此打脸,不知道当初的调查者如何解释?是否会感到脸红?


    我们说过了,近几年,几乎每一个假期过后,总有一些旅游地区违法经营的商家被汹涌而来的舆论“搞死”,尤以去年十一后的“青岛大虾”事件为甚,几乎重创了整个“好客山东”的旅游业。当时就有舆论对政府监管部门提出了批评,认为政府监管不力,反应慢、应对失措。这本来应该给各地旅游市场的政府监管敲响警钟,但哈尔滨市的相关部门吸取了什么教训呢?


    15日,哈尔滨市松北区调查小组公布了初步的调查结论,应该说反应不慢,但明显有敷衍塞责之嫌。“事若反常即为妖”。试想一下,吃一条鱼就几千甚至上万块钱,这种天价消费无论如何都有骇人听闻的感觉,这样的饭店能是“明码标价,不违规”那么简单、纯洁吗?连记者都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发现的问题,拥有执法权和调查权的政府部门居然发现不了?当初仓促出台的调查结论到底想达到什么目的呢?往好了说,是政府部门不想把事情闹大,造成像“青岛大虾”那样恶劣的社会影响,急于息事宁人;厚黑一点,就不能不让人产生包庇纵容的联想。


    近年来,应对舆论已成了各级各地政府部门的一项必修课,客观地讲,政府应对与舆论炒作确实是一对矛盾体,一般来说,政府应对意在平息舆论,而炒作则意在要把事情搞大。一些政府在应对舆论的时候总过多地关注技巧,比如权威、及时、迅速等等,但却忽视了应对舆论最本质的东西,那就是尊重事实、尊重真相,再恶意的炒作最终也会止于真相。所以,政府的调查要想真正达到平息舆论、消除炒作空间的目的,就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信息时代没有什么东西是能够被掩盖的,如果说以前扒粪的只是那些讨厌的记者,那么现在每一个人都会主动参与扒粪。“天价鱼”事件中,记者的调查都是从外围消费者中取得突破的,那么这些消费者真的没有向政府部门投诉过吗?上万块钱吃条鱼还不觉得冤的消费者,那得是什么样的土豪呀?如果说以前这些投诉还不能引起政府部门足够重视的话,那么当“天价鱼”事件已成为舆论焦点的时候,对相关投诉仍然视而不见,其心理就太过古怪了。


    “天价鱼”事件,政府的调查输给了媒体,似乎是媒体在牵着政府部门的调查跑,如此被动而难堪的局面,难道不是敷衍与懒政的结果吗?(叶泉)
[责任编辑: 唐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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