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3429|回复: 1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工程招标] 限制排斥各有招数

[复制链接]

3

主题

16

好友

4827

积分

精灵王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3 15:46:46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限制排斥各有招数

某招标公告写有下面内容,是否是限制排斥:投标人须至少具备一项近   年( 年 月  日至今完成的直径    米(含   米)以上的供水管线,以合同竣工日期为准)已完成的同类工程业绩。


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中标公示的打印页为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指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发布中标公示的网站,其他网站无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9

积分

新手上路

16#
发表于 2015-11-30 16:23:54 |只看该作者
最好在领文件的时候限制,这个时候有点晚,并且现在电脑高手很多,有些东西是可以P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249

积分

侠客

15#
发表于 2015-11-28 21:19:49 |只看该作者
网站的法律效力是什么,如果没有法律效力的网站,我认为都算一种歧视,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而且有些政府网站的信息真实性和信息更新的及时性真是不可恭维,所以,我认为多少有点保护性和在歧视性的嫌疑,不过代理也可以学习下借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0

主题

0

好友

1001

积分

精灵王

14#
发表于 2015-11-27 16:39:55 |只看该作者
业绩,只要有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都可以啊,有些项目不是通过公招取得的,上那个网去打印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5

主题

129

好友

8万

积分

版主

阳春三月

Rank: 7Rank: 7Rank: 7

版主勋章 社区明星 最爱沙发 社区劳模

13#
发表于 2015-11-25 09:24:45 |只看该作者
从楼主介绍的情况来看,不够详尽;也只能是揣测: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设置的资质,以专业承包为切入点,并未考虑总承包的要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713

积分

圣骑士

12#
发表于 2015-11-24 16:42:52 |只看该作者

1按照字面理解业绩是:
中标书+合同+网站公示,缺一不可。个人意见最好是避开限制排斥的嫌疑,以及合理性,提供竣工验收资料+合同,或者
竣工验收资料+中标书,或者
竣工验收资料+
网站中标公示,都可以。这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中标公示”就不是特定了。

2同类工程业绩应该是水厂类,自来水或者污水厂都符合,更广的同类是指市政工程,只要符合管径的要求,当然应该加上:投标人中标书+合同+网站公示,都无法标明管径什么的,应该提供原业主的或者相关竣工技术资料佐证。

3按照原文,也不能说是限制与排斥,既不是特定地区,也不是特定网页,毕竟全国都是很广泛的,保证了足够的竞争性。

条例释义: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评标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的理解:一是如果招标项目需要以投标人的类似项目的业绩、奖项作为评标加分条件,则可以设置全国性的奖项作为评标加分条件。二是可以从项目本身具有的技术管理特点需要和所处自然环境条件的角度对潜在投标人提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或评标加分标准。例如,要求具有100万千瓦燃煤机组安装业绩,300公里以上软土地基的高速公路业绩,危情水库的除险加固业绩,高海拔、冻土、沙漠等特殊自然条件下的工作业绩等。同时,应注意考虑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以保证足够的竞争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5

主题

129

好友

8万

积分

版主

阳春三月

Rank: 7Rank: 7Rank: 7

版主勋章 社区明星 最爱沙发 社区劳模

11#
发表于 2015-11-24 12:03:20 |只看该作者
再把情况看引申一下,(只是假设,如有雷同纯属偶然)在同一个城市,某市政施工单位A公司完成了这根水管的上游的自来水厂,即使是在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也公示过,中标公示或施工合同里面也不会具体明确到注明最大的管子管径有多大、最大的电缆直径是多少个,最重的水泵有多少吨,呵呵,

接下来我们就发现,显然,自来水厂施工比单纯的自来水输送管道施工要复杂得多,自来水外线的一个分支的管径再大,它也不可能大于总供水管管径,A公司有资质、资格从事这样的项目的投标,你就会发现,从字面意义上来看,这个自来水厂项目居然不能算是“同类工程的业绩”?呵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

主题

4

好友

2061

积分

精灵王

让城市更美好

最爱沙发

10#
发表于 2015-11-24 11:37:33 |只看该作者
我感觉不算歧视性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指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发布中标公示的网站。有的地方叫建设局,有的叫建委,有的合并了。我遇到一次,孟加拉国家的一个商业网站的业绩,英语的,算不算?所以上面的描述是合适的。
如果是建设主管部门公示的项目延期、没有完成甚至是被取消了,不能算是业绩。应该加上竣工验收报告。
让城市更美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0

好友

682

积分

圣骑士

9#
发表于 2015-11-24 11:37:05 |只看该作者
好像是某省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就是这样要求的,为啥这样要求你懂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5

主题

129

好友

8万

积分

版主

阳春三月

Rank: 7Rank: 7Rank: 7

版主勋章 社区明星 最爱沙发 社区劳模

8#
发表于 2015-11-24 11:26:21 |只看该作者

回 淡酒 的帖子

淡酒:大家都忽略了楼主说的,建设部网站只是证明业绩的一个途径,还有中标通知书和合同都可以证明。 (2015-11-24 10:47) 
同一个项目,连施工合同都有了,再要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不是多此一举吗?
再说要看算业绩的同类工程业绩,都完工验收了,要是施工合同中没有特别注明供水管线的规格、长度,难道就不算数?呵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Archiver|手机版|bbs.ebnew.com

GMT+8, 2024-9-19 09:34 , Processed in 0.073822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