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师注册常见问题解答 源自招标师注册电子网络信息平台:http://zbszc.ctba.org.cn/web/djhelp
1.原来考取《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怎样具有招标师职业资格?
答:依据原人事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7】63号)要求,通过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视同具有招标师职业资格,应当按照《招标师注册职业管理办法》的要求申请注册执业。
2.招标师职业资格证书如何领取?
答: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具体领取事宜请咨询当地颁发部门。
3.招标师初始注册的时间限制是多久,如果逾期应该怎么办?
答:应自取得《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2年内提出注册申请。超过2年申请初始注册的,除提供一般初始注册材料外,还应当提供相应时间内,与招标师申报的招标采购专业范围相对应的业绩证明或者最近一个周期继续教育达到考核要求的证明材料。
4.招标师办理相关注册的审核流程和周期是多久?
答:注册申请受理时限为申请提交后5个工作日,初审时限为受理注册申请后20个工作日,终审时限为初审通过后20个工作日(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延长终审时限的,应将延长的期限和理由告知申请人)。
终审通过后报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准予注册。自作出准予注册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核发执业印章标准图样。
5.招标师注册成功后,有效期多长时间?
答:《注册证》是招标师执业身份的证明,执业印章是招标师履行执业行为的凭证,有效期均为3年。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在注册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按照招标师注册执业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
6.什么是暂缓注册?
答:因前一注册有效期内工作业绩、继续教育未达到规定要求,或者因个人原因暂停从事招标采购业务的,可申请办理暂缓注册并暂停以招标师名义执业。待符合规定要求后,可以申请办理延续注册并继续执业。暂缓注册超过2年的,应按照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规定办理。
7.招标师变更注册单位应如何操作?
答:在注册有效期内,招标师变更注册单位的,应在与新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的1个月内,申请办理变更注册。变更后原注册有效期连续计算。除聘用单位发生破产、合并、分立等法定情形外,招标师办理变更注册单位后12个月内再次申请变更的,不予受理。
8.《注册证》和执业印章失效的情况有哪些,应如何处理?
答:(一)聘用单位破产、被吊销菅业执照或相应资质证书的;
(二)已与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三)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办理暂缓或延续注册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注册失效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的,应及时申请变更、延续、暂缓注册。
9.招标师不予注册的情形有哪些?
答: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申请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二)前一注册有效期内工作业绩或者继续教育未达到考核要求的;
(三)自被注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 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10.招标师注销注册的情形有哪些?
答:招标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销注册:
(一)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到限制从业的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三)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的;
(四)连续两个注册有效期内未达到工作业绩和继续教育考核要求的;
(五)《资格证书》被依法撤销、撤回,或者被取消的;
(六)导致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11.如何找回密码?
答:在招标师注册电子网络信息平台点击“忘记密码”,按步骤填写信息后,通过初始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验证找回密码。如手机无法验证,可拨打010-88653342、88653335进行咨询。
12.招标师无法提供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情况应如何操作?
答:根据《招标师注册执业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条:“招标师在进行注册时,应当提交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聘用单位提供的用工证明影印件等资料。”
招标师因是监管部门或相关事业单位非合同聘用制员工,无法提供劳动合同的,可提供由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用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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