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丰:政府采购有了“廉政网”
2013-11-13
为强化政府采购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去年以来,江西省南丰县检察院采取多种举措,对政府采购项目实施监督20余次,所预防项目无商业贿赂案件和职务犯罪案件发生。
该院从政府采购领域职务犯罪行为多发易发的问题入手,深入开展预防调研,提出了一系列健全政府采购管理监督机制建议,被县政府有关部门采纳。该院还与县财政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制定了《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南丰县推行招投标廉政资格准入制度》,规定所有参与招投标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先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检察机关申请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一旦查到有行贿记录,一律取消投标资格。
在重大采购事项方面,该院派员全程参与监督,查看采购信息是否公开发布,做好采购活动的现场监督,重点审查开标、评标和定标程序是否合法严密,操作过程是否达到规范化和透明化,尤其注重审查评标工作组织的合法性、评审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以及评审信息资料的保密性。
此外,该院还通过向投标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看招标单位是否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泄露标的和恶意串通,防止违法行为发生。这些举措编织起了政府采购领域“廉政网”。
源自:正义网-检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