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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江湖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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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那张闲不住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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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3 12:33:53 |只看该作者
江湖之远 发表于 2017-6-12 11:17
实在没时间去深入讨论,有时间再慢慢发表自己的观点。实际上代理机构也好采购人也罢,评标期间进场与是否影 ...

1、“减少评标委员会专家成员在评标过程中受到各种不良因素的干扰,确保评标行为的公正公平”这个是目的,法条是相关依据,并没有说进场就必然如何。2、对于主观评价,专家是有自由裁量权的。3、评审过程是封闭的,供应商是无法对这一过程进行监督。(评审过程及打分情况保密是有必要的)4、代理或招标人在评审时影响社会评委的案例有没有呢?(不了解当地,本地肯定是有的)5、这种措施算不上审批更不是监管,其根本在于是否影响评标,减少限制相关主体的权利?从面对面变为机器后,更多还是流程上的变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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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3 12:32:1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tnt770404 发表于 2017-6-10 21:59
招标人往往从专家库中找些“专家油子”(姑且这么称呼)作为招标人代表,参与评标,实现着招标人之目的。 ...

这管的有点离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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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3 12:19:56 |只看该作者
江湖之远 发表于 2017-6-12 11:30
包括的。它把工程招投标的评标专家和政府采购的评审专家不按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全部堆在一块,代替监管部门 ...

分散采购也需要进平台?集中采购的采购中心也不能进评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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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2 16:14:10 |只看该作者
aaxx 发表于 2017-6-12 15:27
楼主的观点我赞同,其实很多中心弄的东西已经变味了

目前看,很多地方不该管的管了,需要放的没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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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2 15:27:51 |只看该作者
楼主的观点我赞同,其实很多中心弄的东西已经变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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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2 11:30:31 |只看该作者
bob1511 发表于 2017-6-12 10:06
包括政府采购吗?落款是政务服务中心,是当地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包括的。它把工程招投标的评标专家和政府采购的评审专家不按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全部堆在一块,代替监管部门自行选聘评审专家和设立评审专家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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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2 11:17:41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江湖之远 于 2017-6-12 11:22 编辑

实在没时间去深入讨论,有时间再慢慢发表自己的观点。实际上代理机构也好采购人也罢,评标期间进场与是否影响评审专家独立评审没有必然联系,并不必然导致影响评审结果的情况出现。非招标采购(不含磋商方式)就不说了,专家实际上就是个见证者评无可评,具体说一下招标,理论上说,专家也是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评审的,而评审标准是事先在采购文件中明确的,与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给专家递不递纸条打不打招呼,对评审不影响(理论上专家是没有自由裁量权的,从实施条例第34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 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 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就可以看出来),从法理上说,供应商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或者认为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通过质疑投诉方式来主张自己的权利,而主观上认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专家评审期间影响专家的看法本身就有问题,更进一步说专家若是不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进行独立评审的,通过供应商的权力主张(质疑投诉或举报)自然会由相关的监管部门去惩戒或规范,这些才是采购法的正常调整路径。通过主观认定情形(采购法采购代理机构影响专家独立评审)然后出通知强制干预市场主体(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行为本身就没有法律依据,也扭曲了采购法的规范调整路径,属于乱伸手的行为,是典型的事前程序监管规范的例子,与国家从事前程序审批规范向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方向是相违背的。同时按照国家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服务机构的定位,由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去出一些政府采购市场主体的监管规定是否存在政策制定主体不合法的问题等等?时间关系或者太懒了没深入的去写,以上是个人的一点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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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2 10:45:48 |只看该作者
bob1511 发表于 2017-6-12 10:06
包括政府采购吗?落款是政务服务中心,是当地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两个牌子,一套人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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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2 10:06:38 |只看该作者
江湖之远 发表于 2017-6-10 10:28
本以为大家会从国办发[2015]63号文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公共资源服务平台的公共服务职能 ...

包括政府采购吗?落款是政务服务中心,是当地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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