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guankun:第四十九条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根据这条,原中标金额为700万(合同金额应等于中标金额),又 .. (2012-05-23 0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