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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商务部令2012年第3号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管理办法》 [打印本页]

作者: accliu    时间: 2012-4-27 18:01
标题: 商务部令2012年第3号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管理办法》
http://www.mofcom.gov.cn/aarticle/b/c/201204/20120408094088.html

第七条申请人申请预乙级国际招标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企业;

  (二)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三)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四)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国际招标业务所需的设施及办公条件;

  (五)具备编制国际招标文件和组织招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1、专职招标从业人员不得少于30名,其中具有招标职业资格、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专职招标从业人员总数的70%;

......
作者: xhs1124    时间: 2012-4-27 18:09
其中具有招标职业资格、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专职招标从业人员总数的70%;

完完,招标师还是被淡化,
作者: wjs30    时间: 2012-4-27 18:32
[s:69]
作者: li1980year    时间: 2012-4-27 18:42
招标师还不如中级职称,这证也只有发改委自己认了,呵呵
作者: 首批招标师    时间: 2012-4-27 19:41
此办法关于从业人员的规定有严重漏洞,试想:只有1名招标师外加20名中级职称甚至直接21名中级职称人员,即符合甲级资质门槛,这和没有门槛又有何区别呢?
作者: pxgm    时间: 2012-4-27 21:44
招标师证=无用
作者: liangyh200    时间: 2012-4-27 21:49
上个月出的管理办法不是说:专职招标从业人员不得少于30名,其中具有招标职业资格或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专职招标从业人员总数的70%;
作者: 首批招标师    时间: 2012-4-27 21:58
这已经把企业资质的维护和企业(以及个人)的关系是否能接到足够多的业务直接相挂钩,不关招标师的任何事情!这个所谓的管理办法本身就是腐败!!!
作者: 首批招标师    时间: 2012-4-27 22:01
因为这个管理办法的存在,企业少数既得利益者可以用极低的成本完成大量的招标代理业务进行敛财,而这些财富中的一部分肯定又将流向商务部作为回报!投桃报李,中国的常态!悲哀呀,悲哀……
作者: z6y6j6    时间: 2012-4-27 22:18
有违反实施条例之嫌!抗议
作者: pxgm    时间: 2012-4-27 22:26
《条例》第十条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拥有一定数量取得招标职业资格的人员。这句话白说了,根本没有得到贯彻执行,不知发改委的头们还有法子么,再这么下去招标师很快沦为中级职称了
作者: gutianyizhu    时间: 2012-4-27 23:32
标题: 回 xhs1124 的帖子
xhs1124:其中具有招标职业资格、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专职招标从业人员总数的70%;

完完,招标师还是被淡化, (2012-04-27 18:09)

那个顿号有问题,是“或”还是“且”?一般来讲顿号在语文上的意义是“且”“和”“与”,而不是“或”的关系,但是这个70%又显得太多了。

对此有没有什么文件解释的?我没有搜到哦

一般来说,顿号在汉语中主要有两个用途:分隔同类的并列的事,通常是单字、词语或短句。

比如,我国科学、文化、艺术、卫生、教育和新闻出版业有了很大发展——说的就是每一个方面都有很大发展。

所以“具有招标职业资格、中级以上职称”,应该不是指的“或”的关系吧,不然也太水了。

国务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2年2月1日实施;
发改委的《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办法》2012年4月2日实施;
商务部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管理办法》2012年6月1日实施;
建设部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办法》2012,2013~~~~~?

还是那句话:不要心急,一步一步来的。大势所趋,板上钉钉。

不管建设部多么害羞,多么扭捏,怎么抗议,如何不从,最后还是欲拒还迎,一定会脱的~~~~
作者: 7976228    时间: 2012-4-28 09:04
真的杯具了,后悔考这个鸟证,考前被发改委各种各样的噱头吸引才去报名考试,好不容易考过了,即将面临高昂的继续教育费。前不久听人说过这个证没用,当时还不相信,觉得发改委的证错不了。
   唉。。。。。。怪自己没脑子也不长眼睛吧!!!
作者: wqh452724    时间: 2012-4-28 09:04
标题: 回 gutianyizhu 的帖子
gutianyizhu:那个顿号有问题,是“或”还是“且”?一般来讲顿号在语文上的意义是“且”“和”“与”,而不是“或”的关系,但是这个70%又显得太多了。

对此有没有什么文件解释的?我没有搜到哦
....... (2012-04-27 23:32)
        11楼讲得有道理,顿号是并列的意思,此条可解读为招标师与中级职称人员之和不少于70%。即这两类人员都必须有,但这两类人员具体的数量并未明示,可以理解为招标师1个+中级职称20个或者招标师20个+中级职称1个。呵呵,最不利条件就是必须具有至少一个招标师。
    按字义理解应为如此
作者: zhaozhao7618    时间: 2012-4-28 09:35
[s:125]  [s:125]  [s:125]
作者: lucairui    时间: 2012-4-28 09:52
建设部的资格管理办法,最不利条件也是必须具有至少一个招标师
作者: 小猪不靠谱    时间: 2012-4-28 09:57
[s:58]
作者: 1273a    时间: 2012-4-28 11:14
看来招标师真的完了。悔呀
作者: 好人2012    时间: 2012-4-28 11:16
伤心。。。。。。。。。。。。。。。。。。
作者: wjy19830815    时间: 2012-4-28 11:25
[s:30]
作者: 白云庄主    时间: 2012-4-28 11:43
这说明部委之间的意见还不一致啊。发改委调高油价有一手,但是带头大哥的角色做的不怎么样!
作者: wjy19830815    时间: 2012-4-28 13:54
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包括中级吗???
作者: 屈星火    时间: 2012-4-28 15:11
中级以上职称。。按字面意思是不包括的
作者: liugang_dz    时间: 2012-4-28 15:35
这个提法真是让人无语,招标师的前途何在?!!!
作者: 花逝    时间: 2012-4-28 15:54
又灭掉一个希望…………

可怜的招标师们。
作者: twotigers    时间: 2012-4-28 20:18
怎么都这样遮遮掩掩,阳奉阴违?
作者: liugang_dz    时间: 2012-4-30 09:37
的确是对招投标条例的阳奉阴违,这是一个很不好的开始,住建部会以此为榜样进行学习,招标师的前途堪忧啊!
作者: czjczjaaa    时间: 2012-4-30 09:56
[s:58]
作者: zbdzbd    时间: 2012-4-30 13:07
[s:295]
作者: zengrong1983    时间: 2012-5-2 22:49
(四)专职招标从业人员名单(附表1)及有关材料(复印件):劳动合同、招标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那这一条里面的顿号又表示什么意思啊?是不是这几种东西同时有一种就行了?
我认为顿号的意思是既要有招标师也要有中级职称,因为这一条已经写得很清楚了。
如果没有这一条,的确是像以上各位想的那样阳奉阴违,但多了这一条,那就是要同时具有以上四样材料才算是专职招标人员。群里面大多人看东西只看一部分,都没耐心仔细看完下去。
作者: pxgm    时间: 2012-5-2 23:18
顿号是并列的意思,此条可解读为招标师与中级职称人员之和不少于70%。即这两类人员都必须有,但这两类人员具体的数量并未明示,可以理解为招标师1个+中级职称20个或者招标师20个+中级职称1个。呵呵,最不利条件就是必须具有至少一个招标师。
作者: liugang_dz    时间: 2012-5-3 11:44
29楼所言差矣,那个表并没有要求“招标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两种都同时必填, 也就意味着不是两证必备。
       对这个位置的修改,改这个顿号是经过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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