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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政府采购市场中的“垄断篱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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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4 09:05:3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公平竞争是政府采购几个主要原则之一,毫无疑问垄断是公平竞争的大碍,公平竞争必须反对垄断。由于我国经济体制的特殊性,几十年来所形成的计划思维,资源和市场向少数企业集中,加之体制转轨中的众多变数,“造就”了一大批老牌企业和“新生代”的技术型垄断企业,这些企业或独霸一方,或舍其无二,因垄断而形成的“买方市场”的“遗传基因”仍隐现在政府采购领域。

某日,一采购单位的同志来到笔者办公室,声称要购一辆某造势甚炽且今年新下线的外商独资生产的小汽车,因笔者所在地全省已对车辆采购实行协议供货,登陆省政府采购网后发现采购单位所要品牌就在协议供货范围之内,笔者对来人说先申报采购计划,待核实采购预算后实行协议供货,很方便。来人神秘地说,我们自己已经买好了,市场货源紧缺,我们是找了不少人、托了很多关系才搞到的,今天来主要是请你们帮助办理上牌手续。笔者一问,乖乖标准的市场价22万元一分不少,而协议供货价才21.5万元,供货周期不过7日内。该品牌小汽车质量好是事实,但是面对政府采购用户,该品牌协议供货商却自视甚高,完全摆出“靓女不愁嫁”的姿态,不严格遵守协议供货合同,明知故犯,能懵就懵。据了解,该品牌车制造商依仗雄厚的技术实力,在车辆尚未下线时,宣传攻势早就铺天盖地,先声夺人,把不少采购单位的胃口吊得老高,以确立在中级车采购市场中的垄断地位。加之一些采购人急不可耐,更助长了这种高位运行的垄断势头。

一、政府采购市场中垄断形成因素分析

1、自然形成。此类供应商的前身大多属于国家投资兴办的大型、特大型企业,对国民经济的控制力很强,改革重组后,有的是国有独资公司,有的是国有资本占据控股地位,如石油、保险企业等,由于其身份特殊,在市场上难觅与之抗衡的供应商,于是此类供应商底气十足、霸气十足,“脾气火爆”,时常对政府采购说“不”,而政府采购却又不得不与之合作。某成品油销售企业,在当地同行中实力最强,加油站遍布城乡各要道口,不但零售业绩火旺,而且是众多私人投资的加油站的批发商,牢牢控制供油源头,进而操控、挤压其它同业,一般的中小供应商无法与之匹敌,是政府采购最理想的定点加油供应商,该企业在一次定点加油项目的竞争性谈判中一直保持“强势姿态”,其所报让利率始终居高不下,毫无诚意,最后还甩下一句话“我公司对政府采购业务无所谓”。

2、技术垄断。这些企业依靠在某一领域技术上的优势而长期刊居垄断地位,这种垄断是通过市场竞争而形成的,除非动用政府力量才能分割消除,单纯依靠市场主体间正常的彼此消长是根本无力撼动的。如计算机行业中的英特尔,全球老大的地位无人能望其顶背,IBM、DELL、HP、联想、同方、方正、TCL、长城、浪潮等一大批国内外知名品牌计算机都在大面积的长期使用INTEL处理器。再如计算机操作系统中的微软,可以说席卷全球各行各业和千家万户,红旗、金山等国货难觅踪影。

3、社会抬捧。有些产品的性价说不上有什么过人之处,而且同类产品中的可替性非常高,但由于采购人的盲从和追捧,使得该种产品的厂商傲气十足。如近年来出现的日系车中的“广本热”,大小单位、不少官员将原本不错的“坐骑”跟风般地换上了广本,广本因而很自信,面对政府采购用户,最初硬是不肯降价,后广东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欲封杀广本,广本才意识到形势不妙,最终走向“平民化”。

4、关系开路。此类供应商善于走“政治上层路线”,通过拉拢腐蚀握有权柄而居高位的重要人物,为其所用,重要人物便会想方设法利用自己的权力和影响向下属部门和下级地区推介该供应商,成了一路绿灯的“推销员”,有时还会动用“考核、验收”等手段吓唬下级单位必须购买某指定供应商的产品,于是其供应商的业务便迅速地在一个系统、一个行业甚至一个地区全面打开,进而在某一分类市场上占据垄断地位,此类供应商先前大多默默无闻,突然之间“一夜暴富”。某经销A进口品牌监控器的供应商,自从打入一条条单位的省级部门后便一发不可收拾,在省级部门一权势人物的强力推动下,其业务迅速覆盖了该省各市县,市场单台售价8万元的监控器卖出了12万元的“好价钱”。

5、地方保护。一些地方在经济社会的发展中未能正确处理好中央与地方、全局与局部,在利益“蛋糕”面前过于注重自身利益, 通过一些不成文的土政策、土规定来保护当地企业的利益,形成地区壁垒。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地方保护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以不合理的资格条件或实施信息封锁限制外地供应商进入本地采购市场,以确立当地供应商在采购市场中的垄断地位;另一方面要求当地采购人购买当地企业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实现“自我消化”。

二、如何拆除政府采购市场中的“垄断篱笆”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已清楚供应商垄断地位和买方市场现象形成的主要因素,即自然历史、技术壁垒、社会抬捧、关系开路、地方保护等,这些因素有的是客观存在的,有的是主观人为的,但都直接影响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秩序,是政府采购无法容忍的。只要有垄断供应商存在、有买方市场出现,实现价格更低、质量更优、服务更好、效率更高的政府采购目标就会“打折扣”。“买方市场”因垄断而形成,要破解“买方市场”就必须对垄断说不。

(一)培育投资多元化的政府采购市场主体,力促中小企业做大做强。在国家法律允许的前提下,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并研究具体策略措施,推进国有资本的战略性重组,鼓励不同资本的投资者向垄断行业进军,培育一大批能与垄断者比肩的新经济组织,以逐步消除垄断,以利于建立各类市场主体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公平竞争的秩序,促进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要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让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闯荡政府采购市场,对采购操作机构上报的采购结果要详细审查,严格把关,维护采购程序的规范,维护采购结果的公正,维护采购人的利益,采购操作机构规范招标采购程序,在工作人员之间要建立相互制约的机制,提高优质服务和规范操作的水平。中小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要充分展示积极的姿态,在遭受不公正待遇时要敢于“抛头露面”,万万不可做“缩头乌龟”,要挺直腰杆,不依不饶,通过正当的渠道和合法的程序投诉维权,揭开黑幕,为自己也为政府采购使一份力。

(二)规范政府采购操作行为,净化政府采购市场环境。以集中采购和公开招标为主要方式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控制采购人自购行为和非招标采购方式的使用,尊重各类供应商的知情权,广泛发布采购信息,让足够多的供应商参加到采购竞争中来。面对领导的“指示”、“意见”,采购操作机构要摸准领导者的意图,分析其指示精神是能促进工作还是会破坏采购工作秩序,如能促进工作,应在工作实践中很好地把握,如会破坏正常的公平竞争秩序,应及时向领导者解释说明,以求得领导者的理解和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同时在工作中要勇于坚持原则规定,敢于做好规范操作。要大力度宣传政府采购法律,让社会各界特别是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了解政府采购,支持政府采购工作,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宣传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多做促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事,少干不利政府采购工作发展的事,做遵章守纪的模范,做支持改革的促进派。对垄断产品采取禁入、封杀的措施限制其进入政府采购市场,对垄断型供应商要寻求破解之道,如定点加油干脆完全放开。

(三)确立正确的发展观和政府采购消费观,引导政府和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回归“理性”。要发挥好政府采购政策杠杆效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攻克地区间和行业间的采购市场封锁,加快全国统一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建设步伐。地方政府及其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学习宣传政府采购政策法规,身体力行地推动政府采购工作,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实施意见,增强全局观念和整体意识,清理取消有关限制外地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政府采购市场的“土政策”、“土规定”,为外地供应商顺利进入本地政府采购市场开辟“绿色通道”,为外地供应商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充分保障供应商以平等的身份参与公平竞争的权利,以市场的法则来指导和推动经济和采购工作。采购人不能“跟风”,不追逐品牌和档次,只求实用,用好每一分财政性资金,带头采购国货,坐国产车,用国产计算机,装国产软件,抵制垄断产品,大范围采购同类替代产品。
一个人就是一个世界,失去了这个人就等于失去了整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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