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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瓶矿泉水为何让铁道部如此为难
刘鹏(乌鲁木齐) 火车上可以凭火车票领取“西藏冰川矿泉水5100”,律师庞琨要求铁道部公开免费水的发放依据。庞琨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行政诉讼,理由是铁道部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职责,拒绝公开矿泉水在车站内发放的依据。
火车上可以凭火车票领取“西藏冰川矿泉水5100”,律师庞琨要求铁道部公开免费水的发放依据。铁道部回复称,火车票中不包含西藏冰川矿泉水5100,但没有回答为何要发放免费矿泉水。庞琨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行政诉讼,理由是铁道部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职责,拒绝公开矿泉水在车站内发放的依据。(2月5日《京华时报》)
铁道部是国家铁路交通管理部门,是信息公开的对象。而且一瓶矿泉水,一不涉及经营秘密,二不危害国家安全,理应向公众公布与公开。
表面上看,一瓶矿泉水算不得是什么大事,如果像火车上免费提供开水一样,是铁道部门对旅客的一种方便化服务,显然没有必要秘而不宣。即便不是免费公共服务,既然凭车票可领取,铁道部相关部门也该设置明显提示。不声不响地发放一瓶矿泉水,总该给乘客一个理由的。
铁道部之所以保持沉默,难免会让人觉得,这其中有什么猫腻。比如为什么选择“西藏冰川矿泉水5100”,而不是其他品牌。确定矿泉水品牌时,是否通过公开的招标投标?铁道部可以为旅客提供免费矿泉水,算得上是功德一件,但相关矿泉水生产企业,也会分文不收吗?购买这些矿泉水的钱,既然不包含在车票价格中,那么从何而出,铁道部有必要给一个说法。
一瓶矿泉水,不至于让一个铁道部如此为难。为难之处显然在于矿泉水背后隐藏着的系列问题,涉及到阳光与公平,是否会像天价宣传片一样,引出其背后的招投标猫腻等问题。
信息公开是法律规定的政府相关部门的责任和义务,铁道部显然也不例外。一瓶矿泉水,难倒了一个铁道部,如此不该发生的事情,如果再遮遮掩掩,恐怕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地自证猫儿腻了。希望铁道部能主动当起信息公开的“火车头”,而不是被民众从后边推着屁股走。
(责任编辑:杨文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