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阴县标本兼治 强化招投标监管 【发布时间】 2013年1月31日 14:42 【来源】 监察部网站
陕西省汉阴县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大胆探索,积极实践,确保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得到有效监管。
一是制定规范招投标活动的两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出台了《汉阴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汉阴县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试行)》,明确要求建立招投标联席会议制度和评标专家管理考评制度,实行全县统一集中的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考评制度、中介机构预选制度和承包商(供应商)招投标信用信息管理制度。政府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开招标时投标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及建造师三方必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到达开标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细化规定招投标方式、超预算项目处罚,直接提出履约担保金额一般应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从制度上遏制挂靠、围标的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腐败。
二是强化对招投标活动的专项检查。围绕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利、教育、廉租房等重点领域工程建设项目,组织监察、住建、发改等部门对全县20余个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检查,严格按照《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和招投标活动指导意见》中的八项重点内容,逐项对照检查,深入查找和解决招标投标等重点环节存在的问题。
三是继续推进项目招投标信息公开。对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设备材料的招标,其招标公告、评标结果等信息必须在发展改革部门指定的信息公开服务平台上予以发布。项目信息公示情况由县监察局定期进行督察检查,对招投标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准确、不全面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及时跟进督办,确保招标信息公开、透明。(陕西省汉阴县纪委 杨婷婷) 责任编辑 曹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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