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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优化项目条件 实现政府BT项目成功融资 (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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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4 09:24:3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BT(Build Transfer,建设 移交)模式在《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颁布后成为地方政府融资建设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的主要方式之一,可以说在新的政策背景下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在实际操作中,BT模式并不是一味万试万灵的药方。从成功的案例看,只有有效地解决了可能存在的问题,明确并优化了项目的边界条件,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项目成功,这一点对于条件不是很理想的项目来说尤其重要。

    在笔者所参与过的一个公开招标的基础设施BT项目中,众多投资人充分竞争,招标工作进展顺利,并最终选定了中标人。但是中标人在向银行贷款融资时却出现了困难,项目一时停滞并陷入了“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的境地。最终通过与金融机构的多次沟通并对项目条件进一步明晰方才使项目得以顺利推进,确保了政府的招商成功。这一过程引发了笔者对于如何优化项目条件从而确保政府在BT模式下成功招商并顺利实施的思考,结合同类项目的操作经验,笔者认为以下四个方面是值得关注的。

    有效区别回购资金来源与回购资金保证

    BT项目中回购资金的来源是重要的项目条件,真实有效的回购资金来源可以提高项目的吸引力,也是实现顺利融资的保障。而回购资金保证是对政府回购行为的一种担保,是增加项目信用的一种手段。当回购资金来源出现问题时,回购资金保证确保投资人的利益得以实现。两者的界线是泾渭分明的。

    项目实践中,有效区别回购资金来源与回购资金保证至关重要,简言之就是回购资金不能来源于回购资金保证。比如说,在实际操作中,以某块土地的出让收益作为BT项目的回购资金保证(担保)较为常见。应注意的是,该地块的土地出让收益就不能重复作为回购资金的来源了,政府应安排其他的资金如政府财政收入等作为回购资金的来源。可见,在BT项目中,回购资金的来源和回购资金的保证应严格区分并分别落实,如果混为一谈,很可能加大投资人融资的难度,出现本文开篇提到的情况,并最终影响项目招商的成败。

    视回购资金来源不同确定政府方签约主体

    BT项目的实施和回购通常在《BT投资建设合同》中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予以约定和约束,政府方签约主体的选择应根据回购资金的来源确定。

    在以往的项目实践中,项目业主和签约主体既可以是政府部门,也可以是经政府授权的下属平台公司,比如城投公司。但根据国发19号文的相关要求,银行在对平台公司作为BT项目业主和签约主体的融资审批时更加严格。如果平台公司的资信状况不佳,还款资金来源可靠性不强,对项目融资审批是非常不利的。因此,对于拟采用财政资金作为回购资金来源的政府公益性BT项目,笔者建议BT项目发起方的签约主体最好是政府部门,这样操作相当于将对BT项目的回购变成了一项政府采购行为,可以顺理成章地将回购资金列入年度政府财政预算,并通过地方人大的决议,这样操作将有利于BT项目的成功融资。

    投资人可直接作为签约主体及融资主体

    BT模式归根结底是一种项目融资的方式,项目融资的惯常操作是投资人得到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权之后成立有限追索的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与政府方签署《BT投资建设合同》来实施项目,投资人则作为项目公司的股东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由于BT项目投资额较大,投资人通常需要通过一定比例的融资来确保项目的建设。BT项目融资的成功与否在信用评级方面受限于两个因素:一方面受限于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信用评级和财政实力,另一方面受限于投资人的信用评级和财务实力。假如BT项目所在地政府财政收入、债务率及信用评级等指标不是很理想(关于此方面内容的探讨见笔者另一文章《BT项目是否回购担保有待综合考量》),对于实力雄厚的投资人来说可能缺乏吸引力。在这种情况下,是否仍然必须由投资人组建的项目公司作为签约和融资主体是值得斟酌的。

    根据实务操作经验,笔者建议在约定此条件时应充分考虑项目条件的综合吸引力,不一定要求投资人必须成立项目公司作为签约及融资主体。条件相对一般的BT项目可考虑由投资人直接作为签约主体和融资主体,而项目公司仅负责项目的建设及管理,这样将有利于BT项目的成功融资。

    土地出让收益用作回购资金保证的方式

    假如地方政府拟使用土地出让收益作为BT项目的回购资金保证,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制定发布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土地储备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为第三方提供担保”,因此,土地储备机构不能直接为项目回购提供担保。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可根据相关规定和程序将该土地注入市属国有企业,再由该市属国有企业以自有资产作为BT项目的第三方担保,以利于项目融资的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采用BT模式时,如果项目本身基础条件一般,那么在设计BT项目整体的边界条件时,可综合考虑以上几方面因素的运用,通过这种将BT项目的回购纳入政府采购的模式来实现政府招商的成功。



    来源:



  
  来源:中国建设报    蔡建升 邢佶勇 贺俊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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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沙发
发表于 2011-2-24 11:25:27 |只看该作者
好东西,如果加上有操作程序和应注意的问题那就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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