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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政府采购法运行才接近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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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2 10:06:4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政府购房风云起 民众担忧“猫儿腻”藏   

    这几天,在北京工作的江苏籍人士刘星宇因两则新闻而陷入巨大的烦恼中———2月5日,北京市建委对外表示:北京市收购存量商品房做保障性住房的具体计划将于近期公布;2月8日,一位接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人士称:2009年第一笔用于保障房建设的280亿元中央财政投资已经下拨。

  “本想今年等北京房价好好降降再买房的,如今政府都准备出手买房子了,而且钱已到位,我认为房价就很难大跌了。”2月9日,在北京望京看房的刘星宇无奈地对记者说。

  其实,与刘星宇一样,全国各地因房子而备受煎熬的人还有很多。2008年11月至今,全国多个省市都刮起了一股“政府购买商品房做保障房”之风,引发的争论铺天盖地。

  “政府购房大军”步履急急开发商“非常欢迎”积极响应

  如今要确认哪个政府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已经很难,在百度中输入“政府回购商品房”和“政府团购商品房”,共能搜出30万条以上链接,十之八九与保障性住房有关。

  但可以确定的是,“忽如一夜春风来”是在2008年年底。

  2008年11月20日,北京市副市长陈刚在市人大常务会上称:北京将收购一部分符合条件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住房,转化为保障性住房或限价房。北京市建委主任隋振江随后表示:相关部门正在考察一些中低价位、中小户型的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如该项目出现资金链断裂或销售不力等诸多问题,政府部门将通过收购或委托的方式对其进行盘活,除此之外,合适的现房项目也纳入此范畴。

  12月8日,南京市房管局发布新闻称:南京将从11日第二届“好房换购会”开幕日起,收购4000套商品住房用做廉租住房和拆迁安置用房。

  之后,河北秦皇岛市、福建中山市、湖南长沙市、四川成都市、广东广州市……纷纷加入“政府购房大军”。

  与此同时,一些房地产开发商也是积极响应。成都公布采购3300套商品房做保障性住房后,很多开发商纷纷公开表示“非常欢迎”;南京仅仅3天的“好房换购会”就收集商品房源1760套;在长沙,一些正在建设甚至等待开建的项目都准备加入其中。

  政府回应以买代建值大众观点却不领情

  “目前购买商品房做保障性住房可以创造一个三赢的局面。”2月10日,秦皇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地方政府而言,此举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内需,拉动了经济发展;对于房地产开发商而言,解决了房屋滞销问题,获得了急需的资金做周转;对于低收入人群而言,买比建节约了大量时间,可及时入住,同时,可以买到这类人群原本居住地附近的房子,不会改变生活大环境而导致其生活质量下降。”

  该负责人认为,建保障房实际上并不比买商品房便宜。“这是一个成本如何计算的问题,建确实享受了一些国家的优惠政策,例如土地出让金相对较低,但这些优惠政策同样也是成本,属于财政补贴,对于政府而言,羊毛都出在羊身上。既然如此,现在的商品房价格又比较低,为何不能以买代建呢。”

  “我们坚持成本收购或低于成本收购的原则,坚持把价格压到再也压不下去的程度。”该负责人说,此次购买的400套商品房价格在每平方米2700元至3400元,比这些房在市场上优惠后的价格每平米再便宜800元至1600元,相对节约资金1200万元。

  而民众提出的以商品房做保障房,可能存在使用成本过高的问题,例如较高的物业费等,上述负责人表示这是一个实际存在的问题,市政府目前正在研究是否给予一定的补贴。

  面对各地政府购买商品房做保障房的热情,各方人士反应不一。

  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认为,此举对目前房地产和经济的发展都是利好的消息。但也有开发商认为这种推动量能有限,因为收购面积和价格的限制,大多数楼盘难以参与其中,反而暂时较低的成交价格会对市场产生冲击。

  民众方面,有人拍手称好,认为政府切合实际出发,保证了保障性住房的快速、有效供应;也有人捶胸顿足,认为这是政府的托市行为,对准备买房、期待房价下降者而言是不公平的。

  防猫儿腻公平公正靠啥保专家建议依法公开招投标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房地产市场产生的腐败案实在太多了,政府购商品房做保障房,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如何防腐、让人民安心的问题。”一位网友留言说。当政府购房“遍地开花”之时,人们更多关注的是:商品房的成本从来都是秘密,政府购商品房的运行中,具体操办人是否会和开发商存在猫儿腻?如何杜绝连锁腐败发生?

  北京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赵弘指出:不能将市场上的高价商品房纳入保障房体系,对于收购方式,政府应遵循程序公平、过程公正、结果公开的原则,才能达到市场稳定的效果。

  按照我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政府采购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等六种。

  目前而言,见诸报道的政府购买商品房做保障房的行为有公开投标和竞争性谈判两种;因为大多数地方各级政府至今只是表达了购买商品房做保障房的意向或刚开始这项工作,具体将采用何种采购方式还不得而知。

  秦皇岛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认为竞争性谈判适合政府采购商品房:“我们通过调研认为,房子作为不动产,由于土地价值的不同,价格差别很大,例如一处房子每平方米5000元,优惠10%就优惠了500元,而每平方米3000元的房子优惠15%才优惠450元,按优惠比例还是金额大小等都是公开招标中存在的技术性问题,因此竞争性谈判比较适合。”

  但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徐焕东认为,政府采购商品房原则上应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这不仅是《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也能够更好地增加竞争性、公平度,提高透明度,是相对容易杜绝腐败发生的方式之一。”

  徐焕东表示:“政府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程序办事,制定规格限制、公开招标、充分竞争、及时公布结果和说明中标原因等信息;坚决不得与开发商私下交易。同时,因为房地产市场的专业性和公正的必要性,招标过程中应当有行业专业人士参与指导、有纪检检察部门、财政部门、物价部门等相关部门参与监督。”


来源:法制日报   本报记者 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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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

沙发
发表于 2009-2-12 15:17:49 |只看该作者
政府高价买房低价卖房的钱哪来的,是高价卖地赚来的
无欲则刚,有容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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