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六百八十七号) 2018年11月27日 14:0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院内空调及电力改造项目”(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编号:GC-HG4180527)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北京君腾达制冷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和义西里一区10号楼底商06 被投诉人: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采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西章胡同9号院 当事人: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国采中心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投诉人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本项目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 三、处理结果 关于投诉事项,经审查,供应商应当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并如实应答。本案中,投诉人主张自己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该事项并不涉及对投诉人自己权利的损害。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投诉人不具备针对该事项提起质疑和投诉的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五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201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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