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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阅卷老师对考生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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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 15:13:1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一位阅卷老师对考生的建议


2013-01-05

       1、 字不能离密封线太近,密封后评卷人不容易看;
  2、 字不能写太粗太密太乱,最好买支极细笔,字越大越工整越好,这样字看起来舒服,评卷人也愿意给多点分;
  3、 当本页不够答题要占用其他页时,在下面注明:转第×页;因为每个评卷人仅改一题,你转到另一页他可能看不到了。
  4、 要答对得分点,否则,字再多也不得分,当然,字多了,容易出现得分字眼;
  5、问为什么的。前一问答案多为否定,不问为什么的,前一问答案多为肯定;
  6、不明确用到什么规范的情况就用"强制性条文"或者"有关法规"代替,在回答问题时,只要有可能,就在答题的内容前加上这样一句话:根据有关法规,或根据强制性条文。通常这些是得分点之一;例: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在承重墙上开门洞,合法吗?为什么?答案:不合法(1分),在在承重墙上开门洞违反了有关法规(2分)。如你答:不合法,承重墙上不能开门洞。你的回答和标准答案意思差不多,不过没提到法规,后一问你可能只得到1分或者没有分。
  7、注意一些字眼的运用,比如问: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在承重墙上开门洞,合法吗?为什么?答案:不合法。有人答:不合理。为此我们几人讨论了一会,有人坚持不给分,认为不合理不代表不合法,合法不合理是可能的。所以大家答题要注意。
  8、相信第一感觉,我发现涂改过的答案中,"把原来对的改成错的" 比"把原来错的改成对的"多很多;
  9、如确定完全答对了,就不要展开答,也不要写多余的话,能越少字表达出正确的意思就越好,这样改卷人看得舒服,你也能省时间。例:施工单位索赔能否被批准,监理工程师做法是否合理。你只需回答"能;合理"即可。有人答:施工单位索赔能被批准,监理工程师做法完全合理。我认为这是浪费时间。更有人回答:施工单位可提出索赔费用和工期;监理工程师做法合理,但应该先通知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做法合法不合理,或监理工程师做法合理不合法。前者多余,万一工期不能索赔呢。到手的分就没了。后者完全是拿不到分的,既然是考试,就没有模菱两可的答案的。千万不要出现"不完全正确","部分不妥"字样。
  10、铅笔答题也给分,但是否有效等上一级汇总时再决定是否给分;
  11、第一问答对,但原因答错也给分。如问: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在承重墙上开门洞,合法吗?为什么?答:不合法,因为已经完工,合同已失效,可不必理会建设单位。后者答错不影响前者得分;
  12、不要担心自己的试卷因评卷人的心情不佳或疲劳而乱打分,这种不负责的现象极少,评卷人也有爱才之心,如你书写工整,认真答卷,评卷人可以感受到你那种迫切想考好的心情的。自然不会乱扣分;
  13、多用题中给出的专业术语,不要用你想当然的术语去替换。有些题中只提到建设单位,你答题却口口声声甲方,未必会给分你,建设单位就一定是甲方吗。
题中说的是索赔,你则说追加。另外一个原因是:多用专业术语能给评卷人一种你是有认真学习有相当知识的人,见你答不好或者是心情紧张,发挥不佳等因素造成,会尽量为你争取更多的分;
  14、有些问题问为什么?有可能含另一问:怎样才正确?所以最好答完为什么后,把正确的做法也答出来,确保不失分。例:乙施工单位可以直接向建设单位索赔吗?为什么?如你回答:不能,因为双方无合同关系。以为全答对了?别高兴太早,5分只得了3分。正确答案是:不能(1分),因为双方无合同关系(2分),应该乙施工单位向甲施工单位索赔,甲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索赔(2分)。这当然不怪你,是出题出的不好。
  另外一些和考试无关的:
  15、差一分半分及格的,可以查分,不过查分也没用,基本很难争取。因为从小分汇总到每道题分再汇总到总分再到入电脑,整个过程都很仔细,不会出现加错分的。专家打分也相对公平,几道题有给分松的地方,也有给分紧的地方,总的来说,基本不会冤枉你的。再说,政府也要保护专家(评卷人)的权威,让你把分给查回来了,那不是自打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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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 17:13:12 |只看该作者
好,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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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 20:10:13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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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3 09:12:16 |只看该作者
不错,值得学习
学习!学习!向前辈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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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6 00:26:22 |只看该作者
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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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6 10:15:19 |只看该作者
说的好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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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6 11:08:42 |只看该作者
好像,楼主已经发过了 :

转帖:一位阅卷老师对考生的建议!
bz黄河  发表于: 2012-11-19 , 来自:山东省滨州市
http://bbs.ebnew.com/read.php?tid=81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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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0 16:03:51 |只看该作者
[s:33] 太棒了!这回学到了,今年去试试感受一下考场气氛,自从毕业后没参加过考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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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0 16:16:42 |只看该作者

回 gzztitc 的帖子

gzztitc:好像,楼主已经发过了 :

转帖:一位阅卷老师对考生的建议!
bz黄河  发表于: 2012-11-19 , 来自:山东省滨州市
http://bbs.ebnew.com/read.php?tid=81162
....... (2013-07-06 11:08)
对不起,觉得好,又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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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0 16:30:43 |只看该作者
作为特例,是值得在考试前再看看的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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