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区县“学校营养餐”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3年08月09日 09:2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国家实施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目的是改善学生的营养,涉及到千家万户孩子的饮食安全,但是从目前山区县运行情况来看,有一些不容乐观的地方,其供货的稳定性、保障性和安全性值得商榷,原因在于,招投标需要进一步修缮。
一、商榷问题
国家实施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目的是改善学生的营养,涉及到千家万户孩子的饮食安全,但是从目前运行情况来看,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学校营养餐招投标中出现了问题。
有“量身定做”的之嫌。案例:某投标机构在营养奶招投标的评分标准中明确规定:(1)“牛奶生产企业具有资信评估AA级及以上得3分(以原件为准)”。除了小厂家能提供原件外,像伊利、蒙牛这样的国家特大型企业面对全国参标,不可能把原件给每一个代理商,为何非要要求大企业办到这样的苛刻条件?这样大企业的分值就明显比小厂家低,等于变相把国家特大型企业排挤、拒绝在外。(2)评委依据投标人供货便捷性酌情打3分。像本地的小企业当然条件便利,而伊利、蒙牛企业相对远得多,这作为评分的标准,是不是有“量身定做”之嫌?为何不把大企业生产的安全系数更高作为重要评分标准?(3)牛奶生产企业获得省级以上质量信用A级以上企业称号得3分。其实真正的大企业根本就不参加这样“花钱买称号”的评比,靠的是实力和真正的质量管控,招标公司在设置评分标准时,完全是对本地小企事业的“量身定做”,明眼人一看就明白。缺乏公信力。
有“暗箱操作”之疑 。案例:在某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开标结束时,投标人应在采购方现场出具的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开标记录内容。但在实际操作中,开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并未在现场出具开标记录表。而在评标现场,采购代理人工作人员要求其他方对投标价格进行更改,从3万元改为5万元不等,并告知投标方若不更改即为废标,从而导致招投标过程“形同虚设”。
有“围标串标”之共。在招投标过程中,很多企业报名参与竞标,但某一方为达到低价竞买的目的,就召集其他竞买人,提出:由一方作为实际买受人,其他竞买人只象征性竞价,实际竞标方另拿5万或10万作为对其他竞买人的补偿,从而导致招投标失去其本身的意义,可能使“营养餐”的质量大打折扣。
二、对策建议
鉴于目前在学校“营养餐”招投标,建议如下:中出现的这些问题,笔者通过与部分学校相关人员的沟通交流
完善监督管理制度。投标方应围绕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标公示等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监管、不断健全投标监管制度,可发挥检查院、监察局共同参与的监督职能,建立起行为规范,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使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在机制上更加完善,在程序上更加完备,更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改革招投标程序。采用资格预审的办法,允许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从而从根本上增加围标、串标的实施成本、有效地杜绝围标、串标的发生。投标方进行招标前必须编制好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评标标准办法等,接受投标报名时同时发售招标文件,防止待入围投标人确定后设置倾向性条款,从而杜绝在招标中出现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的情况。
强力跟踪监督管理。财政部门必须把好资金关口,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与中标方的配合协作,工商管理部门对中标的企业实行动态监控,对不按要求操作的中标方,责令其整改,确保“营养餐”工程全面落实到位。(湖北省保康县调研组:吕学刚 华君;湖北省保康县工商局 龚兴云 张先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