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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招标指导意见或将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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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30 16:23:3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药品招标指导意见或将出台
2013-05-30

  药品招标政策走向或将再次出现反复。广东最新修订并征求意见的“药品交易规则”再度出现基药招标不分质量层次、技术标权重大幅下降等内容,引起业界关于“药品招标唯低价是取重现”的争议。对此,卫计委药政司相关人士表示,目前药政司正在对招标环节相关方面进行研究,未来或将对药品招标采购出台进一步的指导意见。

  据了解,原本在部分地区实施的基药招标“双信封”制度由于过度强调降低价格,一度造成中标药品唯低价是取现象出现,极大地影响了相关企业生产积极性和盈利能力,甚至产生药品质量安全隐患并造成断供问题。此后,安徽、山东等省份对“双信封”制度进行了完善,如安徽省最新方案即对招标药品区分了3个档次,质优档次药品的招标降价压力相对减轻;山东省在商务标的方案中也将价格权重下降到了35%,显示药品招标模式正在逐步完善。

  而广东近日公开征求意见的药品交易规则修订稿则再次放大了价格因素,如规定选择参加基药交易品种将视为普通GMP层次品种,不再区分质量层次,以及“双信封”的商务标评审中价格标权重提升至90%等,引起市场对于由此引发新一轮药品恶性低价竞争的担忧。

  对此,卫计委药政司有关人士表示,相关部门正在对上述内容进行研究,但目前在部分问题上还未达成共识,未来可能出台进一步的指导意见,完善药品招标采购环节改革。

  不过,有卫生部门专家认为,现阶段,基本药物招标确实不应过分强调区分质量层次。

  卫计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药物政策室主任傅鸿鹏表示,现阶段过度强调基药质量差别是对基药理念的冲击,“确实不可否认部分药品在临床应用上存在差异,但目前基药的质量差异程度不应造成价格上的大幅差异,因此,即使招标环节中要在价格上体现基药质量层次,也应通过间接手段实现,且应把差异控制在一定水平”。

  对于“双信封”制中商务标的质量标权重下降的问题,傅鸿鹏也表示,如果在前端经济技术标的把关上做到了严格监督,也能够有效防止价格降低带来的药品安全隐患问题,在此基础上适当调低商务标中的质量权重,不会造成严重影响。

  对于未来药品招标制度改革方向,傅鸿鹏则认为,目前药品招标采购方式过于粗放,一次招标工作需要涵盖的品种和剂型太多,未来应当进一步精细化,降低每个批次招标的品种数量,这也有利于真正合理体现药品质量层次区别。此外,实现精细化后,药品招标周期也可以相应延长至3年左右。


源自:中国医药报 记者:郭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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