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看了 某交易中心网上发出的招标文件 认为不妥有如下地方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分两种情况处理:
(l)如没有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招标人应按《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规定重新招标。
(2)如参加投标的人数为1-2家时招标人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发包。
8.2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招标人应按《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经市公共资源交管办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而进行直接发包。在直接发包中,所有的合同条款必须与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同,合同价款必须低于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
2.1形式评审和响应性评审的标准。
评标小组在形式评审和响应性时,发现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现场监督人员确认后,作废标处理:(1) 提交的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不符合“投标须知人前附表”3.7.5条的要求;
(2) 非本标段的投标文件;
(3)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额度、交纳时间及内容有差错的;
(4) 投标文件没有按投标函、其他材料二个部分分别装订的;
(5) 投标文件的投标函部分内容未按本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的内容提交;
(6)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没有使用或只有部分使用本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
(7) 本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投标文件需要投标人签字、盖章的地方,投标人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签字、盖章的;
(8) 投标文件提交的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无效;或委托代理人无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 投标人递交两套或多套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套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10)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一致的;
(11)投标文件标明的投标内容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
(12)投标文件载明的施工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工期的;
(13)投标文件承诺的质量等级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
(14)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
2.2资格评审的标准。
评标小组在资格评审时,发现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现场监督人员确认后,作废标处理:
(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无效或已经过期;
(3) 投标人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未提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 投标人未提交拟派项目经理的B类安全资格证原件,或提交无效的B类证书;
(5) 投标人未提交拟派项目安全员的C类安全资格证原件,或提交无效的C类证书;
(6) 投标人的资质、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公告第3.1条或第3.2条要求;
(7) 如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企业或项目经理业绩材料的,投标人未提交项目中标通知复印件、合同原件、竣工验收单原件;
(8) 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