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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项目选择题15(2011真题多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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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4 17:33:5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72.下列情形中,可作为合同履行中止条件的有()。
A.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义务无法履行
B.确切证据证明当事人一方经济状况严重恶化
C.合同当事人双方混同为一人
D.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义务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E.确切证据 证明当事人一方丧失商业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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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4 17:48:15 |只看该作者
ABC,保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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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4 17:55:25 |只看该作者
这题还真不知道,如果是考试我只选一个A,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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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8-24 17:57:52 |只看该作者
首先C不对,那是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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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

5#
发表于 2012-8-24 19:50:57 |只看该作者
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③丧失商业信誉;
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应选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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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有签名,写一个吧~不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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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4 22:02:53 |只看该作者
中止履行:指在合同义务履行之前或履行的过程中,由于某种客观情况的出现,使得当事人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只能暂时停止的情况。所谓中止履行只是暂停履行或者延期履行,但履行义务仍然存在;在后给付义务人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   
《中华人民共国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 (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第七十条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解除合同。
不可抗力比较特殊。
民法通则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合同法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责,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还可解除合同。
综上,本题选择BE。
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招标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设备监理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美国项目管理协会(PMI)PMP。 上海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上海市设备监理评标专家、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特聘专家、中国设备监理协会国家注册设备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讲师、中国设备监理协会青年设备监理工程师学术委员会会员、上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特聘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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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2-8-25 06:18:46 |只看该作者
我得到的答案是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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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5 07:36:49 |只看该作者
今年不考法律法规,哎,忘的真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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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5 08:50:55 |只看该作者

回 chaitao 的帖子

chaitao:今年不考法律法规,哎,忘的真快 (2012-08-25 07:36)
这是项目题,2011项目还有几个只有在实务教材才能找到答案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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