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3345|回复: 1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中国人又被英国佬欺负了!

[复制链接]

0

主题

0

好友

0

积分

新手上路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5-23 11:08:2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臭名昭著的西屋月台屏蔽门(广州)有限公司是英国独资企业,其凭借以往多次撕毁合同、单方面抛弃合作伙伴而“闻名业界”,今次又上演了帽子戏法。
杭州地铁项目上,单纯而又无知的北京鼎汉公司惨遭西屋公司遗弃。在开标前双方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并且签订了作为联合体去投标的协议。鼎汉费尽心力的帮助它打通各层关系,不计耗费大量劳力财力提升西屋在杭州地铁公司的形象。结果在将要大功告成的时候,西屋又发扬了以往过河拆桥的“高贵”品质,毅然坚决而又毫无征兆的将鼎汉排挤在门外……
受害者猛然觉醒才发现自己被“阴谋”了,西屋恰恰是利用了杭州地铁项目投标报名只能填写一家企业名称的漏洞,再次在暴利的驱动下对合作伙伴痛下毒手。伤心欲绝后是茫然不知所措,鼎汉寻找各种路子维护自己的权利,但是已经没有时间了,西屋也不会给他们留时间的。无奈之下,鼎汉只好抱着一丝希望厚着脸皮到招标现场去阻止西屋单独撕毁合同参加投标…..结果对方早有拿手的准备:警察加威吓。前去阻止的鼎汉员工被西屋进行人身威胁并恐吓说要结果了他们,而说这些话的人还是西屋的高层领导……
国外的公司欺负中国的企业已经是屡见不鲜的事情了,归根结底中国是传统的礼仪之邦,而外国人是为了利益可以不惜一切手段的。希望中国的政府和国有企业一定要挺直腰板给不讲诚信的国外企业以严厉的打击,千万不能助长他们在中华之地的这种嚣张气焰,不能再向清政府那样放任、纵容外来侵略者,要不然自己也会又变成一块肥肉,任人宰割!!!!!!!
图为北京鼎汉公司与西屋公司联合体报名时的文件确认单 图为鼎汉和西屋杭州地铁2号线项目的联合体协议 图为鼎汉和西屋杭州地铁2号线项目的联合体协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5552

积分

风云使者

招标师徽章 最爱沙发 金点子奖

沙发
发表于 2012-5-23 11:21:27 |只看该作者
难以忍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22

积分

侠客

板凳
发表于 2012-5-23 11:57:13 |只看该作者
需要增加自我保护意识的。外国人都这样
www.ebnew.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4315

积分

精灵王

招标师徽章

地板
发表于 2012-5-23 13:50:07 |只看该作者
难道不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再说不是还没有最终确定中标人吗,也可以投诉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7

好友

3876

积分

精灵王

金点子奖

5#
发表于 2012-5-23 14:48:24 |只看该作者
购买招标文件确认单上写的是“投标申报时间”“投标申报人”。
购买了招标文件不一定就成为投标人,一般应该提交了投标保证金并提交了投标文件才算投标人。
难道该项目另有规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1万

积分

光明使者

谦谦君子

招标师徽章 社区劳模 最爱沙发 金点子奖

6#
发表于 2012-5-23 15:39:48 |只看该作者
“鼎汉费尽心力的帮助它打通各层关系,不计耗费大量劳力财力提升西屋在杭州地铁公司的形象。”
[s:100] 靠帮忙疏通关系来分中标者的一杯羹,要摆上台面来说,难!更何况打官司?
[s:123]国人当自爱!
qinl -- 谦谦君子 披露现实,点评案例。招标投标,消除烦恼! 业界内外,携手共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36

积分

侠客

磨练福久,参勘知真

7#
发表于 2012-5-23 16:59:26 |只看该作者
就喜欢利用我们中国人,没办法,落后就要挨打
相信以及坚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2311

积分

精灵王

招标师徽章

8#
发表于 2012-5-23 21:12:04 |只看该作者
掌握核心技术才有竞争力啊[s:56]
路漫漫其修远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200

好友

2万

积分

荣誉总版主

无欲而刚

Rank: 8Rank: 8

社区明星 版主勋章 社区劳模 最爱沙发 终身成就奖

9#
发表于 2012-5-24 10:20:46 |只看该作者
这个就是战场。拿出联合协议据理力争。
无欲而钢 邮箱:wyqkk@163.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5167

积分

风云使者

招标师徽章 最爱沙发 2010感恩节许愿灯 忠实坛友

10#
发表于 2012-5-24 10:48:51 |只看该作者
揍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Archiver|手机版|bbs.ebnew.com

GMT+8, 2024-11-13 16:25 , Processed in 0.084810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