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722|回复: 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采购人的定标权是有限制的【转贴】

[复制链接]

436

主题

191

好友

6万

积分

荣誉总版主

Rank: 8Rank: 8

社区明星 版主勋章 社区劳模 原创达人 终身成就奖 最爱沙发 金点子奖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0-8-18 20:08:1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采购人的定标权是有限制的

          中国政府采购报 2010-08-17  本报记者 林佳钰 赵辉

该案是在采购人行使法律赋予的定标权时,引发了质疑投诉。那么,采购人该如何正确看待和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呢?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中央部委从事政府采购工作的有关人员。大家一致认为,采购人必须选择评委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综合排名中的第一名供应商。

无论是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还是性价比法,排名结果都是评标委员会经过科学、公正、公平、合理的评审得出的。同时,评标标准的制定、评审过程都有采购人的参与。因此,排名结果也体现了采购人的意愿。

有的采购人表示,如果不按照排名的先后顺序来确定中标供应商,那么评标委员会所进行的一系列工作都将失去意义。任由采购人随意选择将导致政府采购活动的无章可循。

采购人选择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排名第一的作为中标供应商,不仅是情理上的合理体现,更是我国政府采购各项法律法规对定标所做的规定。《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第59条规定,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紧接着第60条对不选择排名第一的候选中标供应商的情况做了规定: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有专家分析说,采购人的确有权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但他的权利行使是有“度”的,即采购人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法规赋予了采购人定标权,但又做了限制——应该“按顺序”。

某部委政府采购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这种限制是一定的、必须的。”他认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指出了“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是对公开招标后所得出的综合排名第一名为中标供应商提供了法律支撑,虽然没有明确提出第一名即中标供应商,但是暗含了排名的顺序就是选择的先后顺序。同时,他还表示,排名的顺序并不代表第二名、第三名没有机会成为中标供应商,而是这种机会是建立在第一名出现了不可弥补的问题之上的。此外,《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48条也做了类似的规定。

不少政府采购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会出现很多情况,解决办法需要参照各项法律以及实际情况,从而做出合理的决定,以避免采购人的随意性。天津市一位政府采购业内人士认为,目前专家和采购人的位置没摆正。“《政府采购法》赋予专家独立评审权,采购人必须按照专家给出的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我觉得这在一定程度上剥夺了采购人的权利。专家选的就是采购人要的吗?采购人的权利在目前的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中并不明晰,大多数情况下是专家压着采购人。”内蒙古采购中心主任刘恒斌认为,政府采购活动应该合法,但也不能忽视合理,应尽量满足采购人的合理需求。但“合理的度有时很难把握。什么叫合理需求?合理多一点是不是不合理,少一点是不是就是欠缺?因此事先要做好充分的准备,要很周到。”刘恒斌说。

   
保存时间:2010/8/18
http://www.cfen.com.cn/web/meyw/2010-08/17/content_656324.ht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36

主题

191

好友

6万

积分

荣誉总版主

Rank: 8Rank: 8

社区明星 版主勋章 社区劳模 原创达人 终身成就奖 最爱沙发 金点子奖

沙发
发表于 2010-8-18 20:11:15 |只看该作者
本案例和主要第一篇文章是:

《采购人,你该如何行使定标权》

http://bbs.ebnew.com/read.php?tid=52382&page=e&#a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831

主题

136

好友

11万

积分

荣誉总版主

好人一生平安

Rank: 8Rank: 8

2011年元宵节宫灯图标 2011年金兔迎春庆新年许愿兔图标 2010感恩节许愿灯 招标师徽章 版主勋章 社区明星 终身成就奖 金点子奖 最爱沙发

板凳
发表于 2010-8-18 20:48:09 |只看该作者
看来,和我观点一致的,似乎也大有人在。
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新浪专业招标博客,内容详实,版面唯美:http://blog.sina.com.cn/u/108853231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4万

积分

荣誉会员

找准起点和方向……

招标师徽章 版主勋章 社区明星 最爱沙发

地板
发表于 2010-8-19 08:23:23 |只看该作者
  招标人在法律框架内,在一定的限制或约束下行使定标权,也许会更稳妥些?[s:90]
坚持是一种战斗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0

好友

2982

积分

精灵王

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

招标师徽章

5#
发表于 2010-8-19 10:17:50 |只看该作者
在有限制的情况下尚且如此,若不加以限制将会如何?
不可想象!
做好人自当有光明正大之气象 成大事不可无勤勉谨慎之功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

主题

4

好友

6724

积分

风云使者

最爱沙发

6#
发表于 2010-8-19 11:14:47 |只看该作者
合理是否是很难界定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36

主题

191

好友

6万

积分

荣誉总版主

Rank: 8Rank: 8

社区明星 版主勋章 社区劳模 原创达人 终身成就奖 最爱沙发 金点子奖

7#
发表于 2010-8-19 11:35:28 |只看该作者
回板凳网友:这是肯定的,这才体现讨论和争论此问题有意义!

对于作者写道:

   【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中央部委从事政府采购工作的有关人员。大家一致认为,采购人必须选择评委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综合排名中的第一名供应商。】

     当然,随即采访,找不到钱忠宝先生,也抽取不到本人。

   但是,这就能够说明大家都“一致认为”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Archiver|手机版|bbs.ebnew.com

GMT+8, 2024-11-15 09:25 , Processed in 0.073751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