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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差率难破传统利益链条 基本药物价格越招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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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7 12:51:2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核心提示:“执行基本药物制度之后,我们卫生院只有个别药品的价格低于以前药品的进价,大多数都高了。”

  每经实习记者 黄志伟发自山东聊城、河南郑州

  2009年8月18日,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等9部委发布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标志着我国建立国家基本药物

  制度工作正式实施。按照设计时的初衷,该制度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现零差率销售等措施,这被认为会大幅度降低基本药物价格,从而部分解决看病贵的问题。

  去年底以来,多省市部分基层医院陆续实行基本药物制度。今年两会期间,相关部委负责人表示,基本药物制度已使药价降低25%~50%,不过公开资料显示,一些地方仍出现了某些反常现象。对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近日在河南、山东等地进行了调查走访。

  河南省郑州荥阳市下属的一家镇卫生院药房,正对着医院的大门,药房右边的大显示屏上接连闪现的 “我院实行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的字样格外引人注目。显然,这是一家已实行基本药物招标采购试点的基层医院。

  指着药架上的一排辛伐他汀,药房主任李主任(化名)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执行基本药物制度之后,我们卫生院只有个别药品的价格低于以前药品的进价,大多数都高了。”

  据李主任介绍,同一个厂家、同一种规格的辛伐他汀药品,以前卫生院的进价只有3~4元钱,但现在却成了7元多,即使实行零差价销售,价格也还是高于以前的零售价。

  部分药物招标价格不降反升

  2010年3月1日,河南省正式启动基本药物制度,当天河南省的郑州、焦作、鹤壁、平顶山、安阳、济源6个省辖市的47个县(市、区)下属的401个乡镇卫生院和153个社区服务中心成为试点机构。

  按照河南省于2010年2月2日颁布的《河南省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暂行),试点医院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

  3个月过去了,这些基层医疗机构试点的情况如何?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尤其是零差价销售之后,老百姓看病的费用降下来了吗?据当地媒体的公开报道,河南省医药采购管理服务中心对国家公布的307种基本药物进行了重新招标采购,中标价格比国家公布的零售指导价降低48%,比乡镇卫生院现销售药品价格降低16%。

  然而,作为郑州市下属试点医院之一,李主任所在的医院却感受不到这种低价。他对记者表示,试点以来药品的进价普遍都提高了。他还拿出最近的一张采购单,为记者一一列举了其中的高价药:悦康药业有限公司的奥美拉唑胶囊,规格为每片20毫克,一盒14粒,以前卫生院的采购价只有1.7元,但现在的价格是5.9元,贵了3倍多;辽宁好护士的乳癖消,以前一瓶100片的采购价为9块多,现在60片的价格涨到了15元以上;以岭药业的通心络胶囊的价格由19元多涨到了27元多;哈尔滨圣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血栓通,以前的进价只有1元,现在是4.79元。

  由于基本药物不够用,郑州市还增补了一些药品,这些药品的中标价格也高于以往的进价。“上海新亚的头孢噻肟一克一支的采购价格以前只有2.6元,现在却成了10.49元;最离谱的是河南羚锐的麝香壮骨膏,以前进价为一袋1.25元,现在涨到11元以上。”李主任坦言,医院以前的加价率一般为15%,有的会更高一点,但即使在加价后,许多药品的价格也要比现在招标后零差价销售的药品价格低。

  国家推行基本药物制度、让基层医院零差价销售,本意是为了降低药价,减轻老百姓的负担,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一措施似乎未能实现理想的效果。李主任表示,实行了零差价之后,按照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目前的报销比例,农民一天最高只能报销12元,但以现在的价格计算,报销之后农民掏的钱基本上和自己去未执行零差价销售的非试点医疗机构花费的费用差不多。

  据李主任透露,目前他已经把药价虚高的情况上报给当地药监局。

  县级招标 药价可更低?

  同样是在3月1日,山东省也与河南省同期推行了基本药物制度,聊城市东阿县就是其中的试点区域之一。不过,和河南省试点执行方案有所不同的是,山东省试点卫生院目前的基本药物都由当地县一级卫生局 (河南是省级)统一招标和配送,到今年10月1日以后才进行省级的统一招标、配送。

  在山东东阿县陈集乡卫生院,《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看到,该院将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前后的价格做成了展示架,平时都放在显眼的位置让患者可以清楚地看到。院长王军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很明确地表示,医院的药品价格确实下降了。

  据王军宏介绍,早在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之前,他们的药品就是由县卫生局每月进行统一招标,现在仍按这一模式操作,药品的进价和以前没有什么区别,但由于执行了零差价销售,所以老百姓能够得到实惠。不过他担忧地表示,实行省级招标后,药品的价格可能会高上去。

  东阿县铜城卫生院药房部主任郑延清给记者提供了一份标注日期为5月11日的医院采购合同明细表,与记者手中一份河南省2009年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的最终中标结果进行对比后,记者发现,几乎所有同一厂家、同一规格的同种药品,山东东阿县的药品中标价格都要低于河南省集中采购的价格。

  例如,东北制药厂生产的对乙酰氨基酚药片(俗称扑热息痛片,常用的解热镇痛药),同一规格的药片山东省的中标价格每片不到2分钱,而河南省的中标价格为每片8分钱,是山东省价格的4倍多。若购买一瓶400片的扑热息痛片,山东省的中标价格仅为7.6元,而河南省价格就要32元。

  注射液是基层医院采购量较大的品种,比较山东省和河南省的中标价格,记者虽未发现价格超几倍的例子,但是河南省中标价格均高于山东省的中标价格。如山东华鲁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为100毫升和250毫升的0.9%的氯化钠注射液,铜城卫生院此次采购的中标价格为每瓶0.85和0.9元,而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的药品在河南省的中标价格最便宜的为1.08和1.28元,大约是山东省价格1.3和1.4倍。

  记者曾希望就相关问题采访河南省有关部门,但在了解到记者的采访意图后,郑州市卫生局、中原区卫生局、金水区卫生局和荥阳市卫生局均以领导出差、开会等各种理由婉拒了记者的采访。金水区、中原区卫生局下属的试点基层医院同样如此。

  配送商:价格抬高与己无关

  基本药物制度是新医改为降低药价迈出的第一步。卫生部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司长郑宏曾表示,根据国家物价主管部门初步测算,基本药物价格平均降幅约在10%左右,同时由于在基层实行零差率销售,两个因素叠加,将使药价至少降低1/4。

  但河南郑州部分基本药物的价格为何却不降反升呢?

  以往,流通环节过多一直被认为是药价虚高的主要推手,去年6月份,卫生部、国家发改委、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 《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规定药品原则上只委托一次,甚至鼓励生产企业直接配送。那么是药品配送商有意抬高了药品的价格吗?

  据记者了解,为了减少流通环节,河南省对配送企业也进行了招标,由政府选择配送商,帮助药企对乡镇医院进行配货。根据药品采购合同,记者联系到了上述镇医院的药品配送商河南同乐医药有限公司。对于抬高基本药物药价的“指控”,药品配送商显得很委屈。

  据同乐医药有限公司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他们配送的药品价格都是河南省省级招标确定的,他们只是收取一定的配送费用,价格抬高和他们无关。

  李主任所在医院的另外一家配送商则表示,最近由于中药材涨价,有的药品给配送商的价格已经超过了招标价格,但是为了保证药品供应,即使赔本他们也得进行配送。

  相比而言,山东东阿县铜城卫生院的配送环节显得更多一些。根据采购合同明细,记者联系到了配送商山东泰祥医药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付先生透露,他们配送的部分药品是直接从厂家拿货的,但由于配送种类多,量不大,更多的药品是从药厂在山东省的总代理那里拿货,因此环节至少有两个。

  招标不足以打破高价联盟

  如果药品配送商反映属实,他们并没有推高药价,那么到底谁是药价虚高的罪魁祸首呢?

  一位匿名的业内专家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从郑州和东阿县的价格对比来看,这实际上是两个体系的对比,价格相差甚多的根本原因在于医院顺价加价的制度等因素。

  该专家解释说,招标前乡镇卫生院的价格在业内一般称为 “拦腰价”,主要是通过市场化的谈判机制形成的。由于大医院的药价是确定的,这让乡镇医院的价格有了上限,他们可以根据大医院的价格确定一个周边群众可以接受的价格。在这种情况下,药品的进价越低,医院的收益越大。

  在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前,大医院一般实行统一招标。在招标中,医生和患者双方信息严重不对称,患者大多要听从医生的建议,由于医院有15%顺加价政策,因此药品的价格越高越受医院欢迎。因此,近几年来医院、医药代表和医生形成了一个药品“高进、高出、高回扣”的强大利益链条,很多廉价药也不得不改头换面变成所谓的“新药”,以高价卖给医院。

  但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后,药品实行零差价却并不足以打破这个联盟。因为零差价销售解决的只是医院表面的15%加价问题,暗地里的利益链条并不会因此解除。

  社科院研究员朱恒鹏近日刚刚结束对基本药物零差率的调研,他表示,和顺加价政策一样,基层医疗机构同样还是药价越高越受医疗机构欢迎。因为同一药物往往都是有多家药企中标,用谁的药完全是卫生院说了算,卫生院虽然不能靠加价赚钱,但完全可以靠手中掌握的选择权向药企索要回扣和返点,药价高了之后,药企显然有更大的操作空间。

  “如果以基层医疗机构原先的采购价中标,药企的药品将很难再进入二、三级医院。”朱恒鹏表示,由于一个省份基本药物中标价是公开的,这意味着如果药企以此前卫生院的实际采购价中标,那么该省的二、三级医院也要以同一价格中标。显然,在如此低的价格下,药企没有足够的利润空间向医院提供返点和回扣。

  此外,朱恒鹏认为,基层医疗机构的采购量未定也部分抬高了招标价。省级集中招标确定的是中标价格,而不是一省的采购量,在无法判断销售量的情况下,制药企业只能保守地报出较高的竞标价格,防止陷于中标价偏低而采购量很小,供货则亏损、拒绝供货则违约的尴尬境地。

  根据部分卫生院提供的药品订购单,记者随机采访了一家中标企业,得到的回应基本验证了专家的观点。这家企业的招标经理对记者大倒苦水,称药品生产企业也不容易。他表示,基本药物的省级招标价格之所以会高于目前县级医院采购价格,主要是因为省一级招标会产生各种各样的费用,像市场费用、大医院赞助费等,这些肯定要体现在价格上。此次基本药物制度通过省级招标来确定,这就注定了基本药物的招标价格肯定会偏离原来基层医院的实际采购价,而向大医院的招标价格靠拢。

  “这不是什么大秘密,大家都知道。”上述招标经理表示。

  新闻链接

  基本药物招标价格虚高并非个案

   今年两会期间,《每日经济新闻》接到一份人大代表的建议,里面称各地基本药物中标价格远高于基层医疗机构的现行零售价格。建议里面还选取了某省2010年公布的中标基本药物中30个常用药,把中标价和基层医疗机构同厂、同规格的采购价进行比较,结果发现中标价格平均是医疗机构自行采购价格的5.09倍,最高达13.44倍。

  无独有偶。据公开资料,浙江省海门市不是浙江省首批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区县,但海门市卫生局办公室胡主任称,她对比了307种国家基本药物中的200多种,发现该省中标价格比海门所隶属的嘉兴市平均高出19%,比海门这个县级市更高出30%。

  近日,湖北省黄冈市第一人民医院药剂科主任王树平对40家乡镇卫生院完成了一次问卷调查,这40家卫生院是湖北省黄冈市推行基本药物制度的试点医院,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王树平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调查问卷反映出,经过招标后,药品的价格大都提高了,如原来几毛钱的感冒清颗粒现在得要3~4元。

  在还没有实行省级招标的山东,记者发现东阿县铜城卫生院采购的山东罗欣药业生产的规格为20毫克、每盒14粒的奥美拉唑的中标价格为1.4元。而查阅公开资料可以发现,经过省级招标以后,西北一省份的中标价格为2.4元,中部某省的中标价格为5.8元,南方某省中标价为13.2元,东北一省份中标价为8.96元,都高于铜城卫生院的采购价格,最高甚至接近该院价格近10倍。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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