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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支持系统建设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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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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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2 18:12:2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关于网上征求《交通支持系统建设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水运工管函[2010]122号
部各直属海事局,烟台、上海、广州打捞局与北海、东海、南海救助局,长江航道局、海事局、三峡通航局、公安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大连海事大学,部规划院、科学研究院、公路院、水运院、天科院、交干院、评价中心,交通通信信息中心,中国交通报社,人民交通出版社:
    根据我国交通支持系统建设的实际情况,我部于1990年颁布的《部属单位小型和限额以下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交通部[90]交工字76号)已不适应当前交通支持系统建设管理的实际需要,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交通支持系统建设的管理,保证政府投资效益,有效控制工程质量和安全,我局自2008年5月开始组织起草《交通支持系统建设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广泛征求了部内有关司局和部属单位的意见,经多次修改后形成《规定》(征求意见稿)。目前,该《规定》的制定已经列入部2010年一类立法计划,将于2010年年底前发布实施。按照部有关立法程序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规定》(征求意见稿)再次在网上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现将有关要求函告如下:
    一、《规定》(征求意见稿)电子稿放置于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政务公告栏目中(网址:www.mot.gov.cn),请各有关单位尽快在部网站下载后对其提出修改意见,书面意见请于 2010年4月5日前反馈我局(工程管理处),电子稿请于3月31日前发送至我局工程管理处邮箱。
    二、部海事、救助打捞和长航系统有关单位的修改意见请先按隶属关系分别报送部海事局、救助打捞局和长江航务管理局,再由部海事局、救助打捞局和长江航务管理局汇总后报送我局;部内有关司局和其他部属单位的修改意见请直接报送我局。
    三、联系人及电话: 刘国辉 010-65292770
    张宝航 010-65292620
    010-65292644(传真)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工程管理处
    邮编 100736
    工程管理处邮箱: sys621@moc.gov.cn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章)
二○一○年三月九日

交通运输部就交通支持系统建设管理规定征求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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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沙发
发表于 2010-8-14 15:10:45 |只看该作者
你好,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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